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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展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3/12/10 9: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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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ngjx导读: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农民受益、装备提升、农机工业发展一举多得的效果,但是少数地方仍存在着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力,违规违纪甚至贪污受贿等现象。这些现象和案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农民利益,也严重干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正常实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检查非常有必要。厦门市农业局要求各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年度总结及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确保补贴政策真正利民。
  
  为进一步推进购机补贴政策规范廉洁实施,顺利完成2013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的各项任务,厦门市农业局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年度总结及档案整理工作,由市农业局驻局监察室牵头,抽调局种植业处、市农机所相关人员组成两个督导检查小组,于11月28日-12月6日到四个项目区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内容:结合9月份市财政局督导检查情况,按照突出年度特点、把握关键环节、强化信息公开、严惩违规行为等要求,检查各区购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资金结算和拨付情况,同时对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展调研。
  
  督导检查方式: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汇报,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查阅档案、抽查机具和核实资料;二是随机抽取购机补贴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三是对抽查中,农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四是走访农机经销企业,实地抽查;五是其它符合各区实际情况的方式。
  
  管好、用好补贴资金,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职责和任务。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应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产品及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乡级财政部门应对农民实际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核查其销售台账,并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户10%的比例,对农民申请与确定、公示、经销商资质条件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搭车收费、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等问题进行核查。省级财政部门应督促和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
  
  (来源:中国农机总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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