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经营应小心轮胎保管
- 发布时间:2010/2/24 1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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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储轮胎的库房不宜靠近有发电设备或产生臭氧的地方,以防轮胎加速氧化。
2、外胎和内胎应放在干燥和黑暗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照射,并不宜过分通风;库房温度以-10—30℃、空气相对湿度以50%—80%为宜。
3、外胎或成套包装的轮胎应放在木架上,并定期改变其支撑点,每3个月转动其支点一次;不宜平放堆叠,如万不得已时,平放堆叠应不超过5条,且大轮胎应放在下面。
4、轮胎在库房内的存放地点应距热源设备1米以外,不能与油类、易燃物、酸碱及其他化学药品等放在一起,以免受腐蚀变质。
5、包装好的轮胎,不要撕去包装皮,须原装储存。
6、装在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拖车上的轮胎,如须长时间停放,应将车身用木块架起并放净轮胎内的空气。
7、外胎与内胎配套存放时,必须略为充气,并在内胎表面涂抹*。
8、内胎如需要单独存放时,应在充气状态下挂在半圆形的架上,并经常转动支点,以防变形或皱折。
9、内外胎存放时间zui长不宜超过3年。
10、轮胎在保管中,应做到按生产或入库时间分批存放,*先出,按顺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