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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制:许可证堵得住农药滥用吗?

发布时间:2011/5/17 1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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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进行网上立法听证。条例草案中zui引人注目的是重启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按照该草案,农药经营者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申请人应凭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时隔7年,缘何重启农药经营许可?
  
  2004年,我国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农药经营许可被清理。时隔近7年之后,山东缘何酝酿重启这一制度?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所长杨理健说,农药经营许可取消后,农药经营单位迅速膨胀。以山东为例,经营单位从2万个猛增到5.5万个,这还不算大批没有登记的村级农药零售点、个体商贩。农药经营者鱼龙混杂,导致限用农药,甚至高毒农药进入市场,用于农田,从而引发青岛“毒韭菜”、费县“毒花生”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
  
  记者在聊城市莘县十八里铺镇采访,见到农药化肥经营户王。他说,自己从事农药经营十多年,以前骑三轮车,用喇叭吆喝,走村串巷叫卖,现在换成四轮汽车,到各村送货。“几年前,我也常卖高毒农药,可夏季常发生中毒事件,不敢再多卖了。”王说,他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也没有经营许可证,只是凭多年积累的信誉做生意。
  
  “农民图方便,给小商贩售卖假冒伪劣、高毒农药留下空间。要约束这些经营户,有必要重启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杨理健说。
  
  临沂市兰山区恒田农药经营部业务任瑞新认为,农资市场门槛太低,导致一些个体经营户资质差,进货渠道乱,经常出现假货;同时,本该禁限用的高毒农药流入农户手中,一旦出现纠纷,实力弱的经营单位根本不具备赔偿能力。
  
  不过,也有企业负责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让企业优胜劣汰。“经营企业如果资质不够、人员素养不高的话,自然会被淘汰,不用通过行政手段来加以限制和约束。”北京颖泰嘉和公司国内业务部夏成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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