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高唐县农机补贴达到1290万元
- 发布时间:2011/12/29 17: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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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推行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政策宣传无缝隙。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及报名程序,对补贴工作进度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各镇(街道)也通过会议、政务公开栏、散发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张贴农机补贴程序挂图,大力宣传补贴政策;将农机补贴政策须知在补贴报名大厅内张贴上墙,公布监督,专人负责接听,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咨询答疑工作。
三是严格补贴程序。补贴实施过程中,补贴机具类型严格按照《山东省201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由农民自愿选择所需购买机型。对报名手续严格审核,在补贴机具集中发货过程中,进行全程监督;做好“国补”标示、人机合影,同时办理挂牌、落户手续。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购机补贴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确保补贴资料齐全。
四是廉洁自律,加强监管。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八个不得”、“四个严禁”,以及我省“21条”规定等有关纪律,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纪检部门、财政部门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农民群众的购机自主权、谈价议价权;加强对补贴产品售价情况的监管,确保享受补贴的机械价格不高于同期相同产品的市场价,鼓励生产厂家直接供货,保障农民群众的利益。在补贴机具集中发货时,县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察组、县农机局、县财政局的领导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切实落实到农民手中。
五是补贴机具全面回访。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束后,与纪委监察组共同组成农机购置补贴检查组,对全县十二个镇(街道)逐户进行回访检查。对补贴机具到户情况、购置机具型号、机型、人机合影、购机合同等情况进行一一核实。(李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