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先买农机后补贴
- 发布时间:2013/7/26 13: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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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23日,全市共购农机7771台,补贴1487万元。”市农业局农机办主任科员李德明昨日(7月25日)说。据悉,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给我市的*批农机补贴资金达2753万元,为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保持全省水平提供了有效保障。市财政局也表示,将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的发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
李德明说,去年农民购买农机,是先减去补贴款后再付款的。比如购买1万元的农机,补贴3000元,农民在购买时,就只要支付7000元。
今年,全省统一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有购买农机具意向的农牧渔民、农(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先要到所在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与本级财政部门联合对购机申请者进行条件审查。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其余申请者按先后顺序确定的原则,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批确认,并生成《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据悉,申请人领取《确认通知书》后15日内在全省范围自主选择有补贴产品销售资格的经销商进行全价购机。经销商应当场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并在“补贴系统”中录入机具销售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后盖章,交由购机者签名确认。购机者在购机后5日内将《确认通知书》和《经销企业供货表》送达所在乡镇政府办理补贴手续。手续办完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汇入农户的个人账户。
截至目前,江门全市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其中水稻机插率达21%,已成为广东省农机事业的一面旗帜。
(来源: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