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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屠宰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屠宰)

肉类加工污水处理设备3

供应商:
潍坊龙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

产品简介

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肉类的需求量在逐渐增加,人们不局限于猪、牛、羊、鱼肉,还有鸡鸭鹅肉等,因而屠宰场数量在不断地增加,动物血液量也在不断地增加,动物血液制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水的数量也在不断地增加,这些废水主要来自于冲洗设备、冲洗加工场地等,废水主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即车辆鸭笼冲洗水;活鸡宰杀、浸烫、脱毛冲水等

详细信息

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肉类的需求量在逐渐增加,人们不局限于猪、牛、羊、鱼肉,还有鸡鸭鹅肉等,因而屠宰场数量在不断地增加,动物血液量也在不断地增加,动物血液制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水的数量也在不断地增加,这些废水主要来自于冲洗设备、冲洗加工场地等,废水主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即车辆鸭笼冲洗水;活鸡宰杀、浸烫、脱毛冲水等。屠宰废水中含有大量的肠道消化残液、残血、毛屑、皮脂、油脂、石蜡、羽毛等污染物,外观呈暗红色,有腥臭味,水质和水量波动较大。淋水;内脏、胴体清洗水;车间地面、器具冲洗、血细胞、糖蛋白、血浆蛋白、抗凝剂、悬浮物,肉类加工污水含有大量的血污、毛皮、碎肉、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物以及粪便等污染物,悬浮物浓度很高,水呈红褐色并有腥臭味,是一种典型的有机废水。废水中含蛋白质及油脂。当前,有些企业把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江河湖泊,甚至直接把废水排入农田,由于血液成分,而使得江河湖泊发出难闻的尸臭味,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以及给社会造成较坏的影响,所以,对废水科学地开发利用很重要。
产品执行标准: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199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产品特点:
设备可埋入地表以下,地表可作为绿化或广场用地。
设备不占地表面积,不需要盖房,不需要采暖保温。
设备运行费用低廉,不需专人值守。
设备可根据设定的水位控制模式,实现全自动运行。
设备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分体设计,安装及拆装方便快捷。
设备运行稳定,污水经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适用范围:
牛、羊、鸡、鸭、鹅等畜禽肉类加工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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