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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遴选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11/17 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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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每个试点项目推荐实施单位不超过1家,每个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的要求,我省计划实施6个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为做好项目实施单位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项目实施要求(见附件2),抓紧组织农机生产企业会同科研单位、推广机构、应用主体做好申报工作。每个试点项目推荐实施单位不超过1家,每个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
 
  二、储备程序及有关要求按照《2026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指南》(冀农厅办字〔2025〕9号)执行。
 
  三、请于11月24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申报书打印15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局。
 
  联系人:陈献亮、冯佐龙
 
  联系电话:0311-86256596、0311-67667671
 
  附件:1.2025年河北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河北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要求
 
  3.2025年河北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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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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