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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出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案:重点支持水稻、玉米、甘薯、花生等的生产托管服务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6/7/17 14: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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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100万元,完成服务面积21万亩。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海南省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培育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市场,着力推进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海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100万元,完成服务面积21万亩。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各类服务主体,聚焦小农户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
 
  支持作物
 
  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水稻、玉米、甘薯、花生等粮油作物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生产托管服务。
 
  支持服务环节
 
  要聚焦制约当地农业生产的突出短板,重点选取1—3个环节集中进行补助。粮食作物生产环节包含但不限于耕整地、育秧、播种、植保、施肥、除草、机械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应聚焦集中育秧、精量播种、节水灌溉、丘陵山区急需等短板。对于服务市场发育成熟、农民认知和接受程度较高的环节,补助标准可相应逐步降低。对于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的单一环节服务,原则上不予补助。同时,做好与现行其他涉农专项资金支持环节的政策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
 
  补助对象
 
  项目市县要根据自身条件,认真研究确定具体补助方式和运行机制。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可以补农户或服务主体,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农户和服务主体,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补贴小农户的资金,必须按照《海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海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
 
  补助标准
 
  项目市县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合理的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对实施项目的服务主体和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要合理确定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
 
  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项目市县安排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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