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后农机安全生产指导意见
-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农服中心农业机械鉴定站
- 2026/7/20 9: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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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农机从业者朋友们:
洪涝灾害后,农业机械常面临进水、受潮、锈蚀及田间路况恶化等问题,存在二次损坏和作业安全隐患。为确保农机安全及人员安全,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机械鉴定站针对灾后农机安全生产发出重点提示,需从灾后检修、安全作业、存放转移以及人员防护四个方面进行规范处理。
一、灾后农机检修与维护(防二次损坏)——断电与停用
农机受淹后,必须立即停用并切断电源(断开电瓶接线),严禁在进水未排除前强行启动,以免发动机或电气系统受损。
清洁与排查:清除机身、底盘及关键部件(如发动机、散热器、电气接口)的淤泥和积水,评估设备受损情况。
液体更换与防锈:排净发动机、变速箱、液压系统内的积水,更换受污染的机油、燃油和液压油;对金属裸露部位涂抹防锈油,防止雨后锈蚀。
电气系统干燥:用干布擦拭或冷风吹干电气部件,确认完全干燥后方可通电测试,防止短路。
试运行验证:完成检修后,在空旷安全区域进行低速空载试运行,确认无异响、漏油、过热等异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作业。
二、灾后安全作业规范(防作业事故)——评估路况并谨慎作业
雨后土壤湿滑、松软,农机下地作业需降低行驶速度,避免急刹车、急转弯,严防陷车、侧翻;严禁驶入深坑、暗沟、河道边坡等危险区域。
规避恶劣天气:遇暴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田间作业,将农机转移至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
规范操作:严禁酒后、疲劳、违规操作;作业时注意防范触电(检查线路绝缘)和火灾(清理漏油),严禁无关人员靠近作业区域。
三、存放与转移安全(防设备受损)——安全转移
提前规划转移路线,遇河水突涨或大面积积水时,及时将农机转移至地势高、排水通畅的硬化高台或安全区域,垫高底盘,遮盖关键部位。
规范停放:严禁将农机长期停放在低洼田边、沟渠下游或易积水区域;闲置农机应停放于干燥通风的库房,并断开电瓶。
四、人员安全防护(防人身伤害)规范维修
维修时确保地面坚实、支撑稳固,严禁在无支撑情况下钻入车底;高温部件(如排气管)需冷却后再接触,防止烫伤。
劳保防护:维修及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滑鞋、手套、护目镜等劳保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来源:省农服中心农业机械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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