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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对机插机抛作业进行补助!机具须安装北斗作业终端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6/7/31 13: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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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凡在江西双季稻区域从事早、晚稻作业,对自营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土地)开展机插机抛作业和为其他农业经营组织或个人提供机插机抛服务且符合入库基本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为作业主体),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为深入推进全省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稳步增加粮食总产,近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6年江西省水稻机插机抛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对在江西省内开展机插机抛作业且符合入库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个人进行作业补助。补助详情如下:
 
  补助对象范围
 
  凡在江西双季稻区域从事早、晚稻作业,对自营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土地)开展机插机抛作业和为其他农业经营组织或个人提供机插机抛服务且符合入库基本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为作业主体),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支持作业类型
 
  本年度作业补贴仅限全省双季稻种植区的早稻(3月20日一4月30日)、晚稻(6月30日-8月15日)机插(抛)秧作业,所有作业均需确保上传数据真实完整、满足县级方案验收要求,方可申请补助。
 
  纳入农机作业服务名录库管理
 
  各县(市、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县域农机作业服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入库基本条件:作业主体配置符合作业要求的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等机具,且机具须安装带摄像头的北斗监测终端,同时终端数据满足接入系统管理要求;作业主体信用状况良好,无虚报作业面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使用等不良记录,具备规范作业、安全生产能力。未纳入名录库的作业主体,一律不得享受本方案补助政策)。
 
  补助标准
 
  (一)差异化补助比例
 
  结合各县(市、区)农机作业实际,实行分类补助管控。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机插机抛作业市场平均服务指导价,制定作业市场服务指导价进行公示,并同步在“云上赣农”平台公开作业市场服务指导价。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作业市场服务指导价对应比例,具体标准如下:
 
  1.一般地区:财政补助占作业市场服务指导价的比例不超过30%。例如:当地作业市场服务指导价为80元/亩,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24 元。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政策延伸县、丘陵山地县(市、区)(详见附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政策延伸县、丘陵山地县(市、区),财政补助占作业市场服务指导价的比例不超过40%。例如:当地作业市场服务指导价为80元/亩,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32元。
 
  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作业市场服务指导价监测,严厉打击价格欺诈、恶意垄断、哄抬作业市场服务指导价等行为,科学核定本地补助标准。
 
  (二)县域统一执行标准
 
  同一县(市、区)范围内,实行统一补助标准、统一核算兑付,不得对不同作业主体、不同乡镇、不同作业类型设置差异化补助标准。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先作业、后核验补助”流程。参与补助作业的机具须安装北斗监测终端并符合相关要求,同时作业数据接入“云上赣农·数字农机子系统”,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补助。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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