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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渔业灾后恢复生产技术要点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8/6 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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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灾后应及时抽排积水,清理淤泥、杂草及漂浮杂物,恢复池塘基本养殖条件。
  渔业灾后恢复核心遵循“‌排涝清淤→设施抢修→水体消杀→疫病防控→科学补苗‌”五步流程,严禁售卖病死水产品,确保生物安全与产能快速回升。‌‌
 
  一、排涝清淤与无害化处置
 
  排水清杂‌:及时抽排积水,清理淤泥、杂草及漂浮杂物,恢复池塘基本养殖条件。
 
  残体处理‌:迅速打捞死亡水产品,密封转运至远离水源、居民区的高地深埋;坑底铺垫生石灰(2cm厚),填埋过程中分层施加生石灰,覆土厚度≥0.5米并设置警示标识,‌严禁丢弃或售卖。
 
  台账建立‌:完整登记病死水产处置数量与地点,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二、设施抢修与安全复检
 
  基础设施‌:修复渗漏塘埂、破损闸口及防逃设施,疏通排灌渠道;加高加固退水后塘埂防止复溃。
 
  机电设备‌:检修增氧机、投饵机及电路,‌全线加装漏电保护‌;积水未排净前严禁涉水作业,严防触电。
 
  三、水体消杀与生态调控
 
  全域消毒‌:水退后对塘埂、设备、沟渠清洗消毒;选用生石灰(15~30kg/亩)或二氧化氯等合规消毒剂,连续消杀不少于7天。
 
  水质改良‌:持续开启增氧设备稳定溶氧;水体浑浊时先沉淀过滤外源水,慎用生石灰(防止pH剧变),配合微生态制剂降低氨氮、亚盐。
 
  底质修复‌:投放合规底改剂改良底质,减少病菌滋生,防范烂鳃病、细菌性败血症等疾病暴发。‌‌
 
  四、疫病监测与饲养管理
 
  ‌巡塘监测‌:加大频次观察摄食、游动及死亡情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规范渔药使用台账,‌禁用违禁药物。
 
  科学投喂‌:初期减量投喂,选用优质配合饲料并添加维生素、免疫增强剂等;待恢复后逐步回归常规投喂量,‌严禁投喂霉变饲料。
 
  苗种检疫‌:补苗前严格检疫,使用药物浸泡消毒,杜绝带病苗入塘。‌‌
 
  五、存量评估与科学补苗
 
  存塘核查‌:拉网评估存量与规格;轻度受灾少量补放,逃鱼/死鱼超50%者彻底清塘消毒后足量补苗,损毁严重者可改养短周期品种。
 
  密度控制‌:合理控制放养密度,并塘暂养需确保空间充足;空置网箱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补放或调整布局。
 
  分类复产‌:池塘养殖优先清理污物、调控水质;工厂化养殖优先修复顶棚与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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