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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2016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西省农机局社会化服务管理处
2017/3/13 9: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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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去年12月份,山西省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手)培训项目整改及2016年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市农机局组织所辖县农机局对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作了详细的绩效考评。
  晋农机管便字〔2017〕第2号
 
各市农机局:
 
  去年12月份,省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手)培训项目整改及2016年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市农机局组织所辖县农机局对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作了详细的绩效考评。省局对各市上报的绩效考评情况进行了汇总,从总体上看,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进度不够理想,大多市未能按照省局《山西省农机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年底前按时全面完成项目计划任务。在此对长治、大同、太原三市全面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提出表扬,对晋城、临汾、运城 、朔州、吕梁、阳泉、忻州、晋中提出批评,并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敲定时间,落实责任。各市要在2017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2016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即项目资金全部兑现到位,项目建设验收全面合格。各市要按照《山西省农机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厘清市、县农机部门职责,以“”的办法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进度和目标。
 
  二、实行半月上报动态,半月通报进度机制。未完成2016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任务的8个市,要对未完成任务的项目点全面梳理,列出详细进度表,适时督查。在此期间,每月的5日、20日上报项目进展动态,3月20日前各市向省局管理处上报本市进度安排计划。对4月底前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省局将向市、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不按时按要求上报动态的市,年终考核予以充分体现。
 
  附件1:2016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资金兑付情况表 
 
  附件2:2016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进展半月动态表 



 
  山西省农机局社会化服务管理处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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