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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3/17 10: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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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鲁农机计函字〔2017〕15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部、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产品范围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范围主要包括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收获机械等11大类35小类68个品目,详细品目见附件1。其中微滴灌设备、灌溉首部、农用北斗终端等新增品目暂缓归档,归档日期另行通知。
 
  二、归档要求
 
  (一)基本条件
 
  参加2017年我省归档的产品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分类分档要求,属于2017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范围,并在国内生产,其生产企业应是在国内注册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已获得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同时证书有效期在2017年3月31日(含)以后,且原推广鉴定机构已经网上公开发布推广鉴定信息。
 
  (二)归档原则
 
  本次归档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和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由生产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自主申报、自主投档。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省不予归档
 
  1、被农业部和我省及其他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和企业不予归档;
 
  2、推广鉴定信息未公开发布的产品不予归档;
 
  3、提交的信息中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检验报告、产品推广鉴定报告、产品推广鉴定证书、产品铭牌中所标识产品名称(型号)、产品推广鉴定信息网址链接等不一致、不清晰、不准确的不予归档;
 
  4、产品不能明确界定类别、档次的不予归档;
 
  5、提供的产品相关信息、基本配置与技术参数不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归档;
 
  6、不属于我省补贴范围、产品所投档次不服从调档的不予归档;
 
  7、2016年国家质检部门产品质量抽查中产品不合格的不予归档。
 
  三、产品归档方法
 
  本次归档采取由生产企业网上投档的方式进行(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系统http://www.sdnj.gov.cn:8085/),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为了保持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减轻企业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2016年我省已经归档并进入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产品,如果产品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产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准确无误,生产企业只需按投档系统要求完善相应信息后,与2017年新增产品一同确认,提交投档。
 
  所有投档产品需要提交下列书面资料:
 
  1、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
 
  3、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企业承诺书;
 
  4、产品正面、侧面和铭牌照片。
 
  上述资料需使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通过网上投档系统自主上传。具体流程详见投档系统内填报说明。
 
  四、产品投档要求
 
  (一)提交相关资料
 
  生产企业要真实、完整的填报有关投档产品和企业信息。一是要准确填报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二是要准确填写投档产品相关配置、参数信息。确保投档产品参数填写完整,与所提交的相应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参数相符,并能够准确界定产品性能、结构、配置和所属档次;三是要准确填写推广鉴定信息公开情况,既要文字描述产品推广鉴定信息公开情况(发布文号、发布网站、所在页面的具体位置等),也要提供原鉴定机构发布的产品具体公开网址链接;四是要如实提供产品低市场零售价格五是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原件彩色扫描且图像清晰可辨。
 
  (二)合理确定产品所投档次
 
  生产企业请依照原鉴定机构发布的所属品目信息和我省2017年产品归档要求,并参照2016年我省相关归档产品情况,合理选择投档产品所属档次。对于投档产品生产企业须先自行按投档产品近两年在我省低零售价和我省2016年的补贴额度测算补贴比例,对测算补贴比例高于30%的产品,须降低到补贴比例不高于30%档次投档。对2016年已经归档产品,也须自行测算补贴比例,据实投档,不得随意变更品目、重复提交产品信息,不得提高所属档次投档。待我省2017年度补贴额确定后,对于测算补贴比例超过30%的产品系统将自动做降档处理
 
  (三)工作要求
 
  参与补贴产品投档的企业应对所填报、提交的产品相关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并须出具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由于提交的投档产品信息或证明材料错误、不实、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档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如发现弄虚作假进行投档的,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上级农机主管部门。
 
  (四)其他事项
 
  生产企业网上自主投档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30日,投档产品一旦网上投档成功将不允许修改,逾期我局也不再接收网上投档。届时,对于符合我省补贴产品归档要求且通过系统归档的产品,将进行集中公示未通过我省归档的产品也不再退回投档企业修改
 
  如有疑问请联系省农机局计财处,电话:0531-83199612;投档系统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31-83199978
 
  附件:
 
  1、山东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范围
 
  2、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企业承诺书(样本)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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