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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2017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农机管理处
2017/6/15 10:55:51
21657
导读:根据农财两部《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具体安排,现决定于2017年6月12日,正式启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松作业补助辅助管理系统”。
  新农机办函〔2017〕4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农财两部《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具体安排,现决定于2017年6月12日,正式启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松作业补助辅助管理系统”,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记系统网络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具体网址为:http://220.171.42.69:20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松作业补助辅助管理系统的具体网址为:  http://220.171.42.69:2018/
 
  各地州、县市农机局、有关生产企业需牢记网络地址。深松作业补助辅助管理系统只涉及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生产企业不参与系统操作。
 
  二、适应系统新变化
 
  2017年,我区继续采用“先购后补、购后公示、定额限比”的操作系统,与经销商完全脱钩(经销商不再参与系统操作),经销商信息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完善。在“县操作”用户中,受益对象信息录入和机具信息录入一次完成方可保存,需要对补贴机具进行喷字喷号的,可在受益对象信息和机具信息录入完成生成机具编号后,再行上传人机合影。各用户基本功能及操作参见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功能说明书(可在新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下载中心中自行下载)。2017年购置补贴系统资金分配权限下放到各地州市,各地州市要按照相关要求将资金分配情况及时分批次(或一次性)录入系统。
 
  2017年,深松作业补助信息全部录入“自治区深松作业补助辅助管理系统”,该系统由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补助管理系统演变而来,录入方法参照2016年执行,核实验收单和受益户核实汇总表必须上传录入。系统内目前只能录入整数,系统数据只作为参考使用,终数据以实际档案为准。
 
  三、妥善管理用户名及密码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以及有关生产企业的软件具体操作人员,必须妥善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因工作需要调整操作人员的,应做好交接。
 
  各农机生产企业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首页“生产企业登记”中填写用户名和邮箱,登记成功后,由我局负责将生产企业的登录名和密码发送至企业预留邮箱。2017年变更名称的企业需将变更前后的名称都填写,格式如---现企业名称(原:企业名称)。
 
  四、及时分配补贴机具出厂编号
 
  生产企业须及时在辅助管理系统内分配补贴机具出厂编号。县市农机管理部门在日常信息录入过程中对不及时分配出厂编号的生产企业进行登记,并时间报送地州农机管理部门,地州农机管理部门汇总后报我局。我局对因延迟分配补贴机具出厂编号,造成购机者补贴信息无法录入,补贴资金无法兑付,影响县市执行进度的生产企业,采取约谈、告诫或暂停、取消补贴资格等措施,并将暂停、取消补贴资格的生产企业名单上传至农业部“违规通报数据库”。
 
  生产企业系统内分配的出厂编号须和铭牌信息保持一致。编号规则及铭牌规范按照《自治区关于规范农机补贴产品标志标识的通知》(新农机办函〔2016〕34号)执行。
 
  五、确保信息准确,数据可靠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有关生产企业要对系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系统录入和实际操作必须保持一致。
 
  联系人:自治区农机局农机管理处 张金涛
 
  QQ群:62613997(农机管理部门)  162238150(生产企业)
 
  自治区农机局农机管理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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