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关于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的公示

来源:中国?建湖
2017/7/27 11:55:16
20775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6〕95号、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和省级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要求,为扎实推进作业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6〕95号、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和省级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要求,为扎实推进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公正、规范地实施省级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保证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农机科〔2017〕9号)文件要求,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等信息公开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月27日——8月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县农委和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建湖县农业委员会农机科电话:0515—86070883  15751129955
 
  E-mail:jhxnjk@163.com
 
  地址:建湖县双湖路东首      邮编:224700
 
  建湖县财政局农业科电话:0515—86233811
 
  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422号  邮编:224700
 
  附件1:2017年省下达秸秆还田资金文件
 
  附件2:2017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附件3:信息公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各镇、村组秸秆还田补助考核责任人名单
 
  附件4:《建湖县2017年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工作考核奖补办法》
 
  附件5:《建湖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附件6:《建湖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7:《建湖县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细则》
 
  附件8:《2017年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建湖县农业委员会    建湖县财政局
 
  2017年7月27日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的公示.rar

上一篇:关于农业部发布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辽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审核情况公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