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通知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农机管理处
- 2017/9/13 13:32:20
- 2171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的函》(农机管〔2017〕24号)要求,为做好自治区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地按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见附件),组织县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
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对示范县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把关,推荐1个县市申报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自治区将在各地州市推荐的基础上,按计划推荐报送农业部。请各地于9月25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农机局管理处。
联系人:张金涛 传真:0991-4314239
电子邮箱:xjnjnjc@163.com
附件: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doc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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