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2017年第六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 来源:吉林省农机鉴定站
- 2017/9/18 11: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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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的规定,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23种产品(见附件)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自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17时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公示期内,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总工办。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详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匿名反映情况者不予受理。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合格,将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鉴定机构: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联 系 人:唐明辉
电 话:0431-87974472
传 真:0431-87990471
电子邮箱:jlyjfk@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430号
邮 编:130062
附件: 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通过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目录(2017年第六批)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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