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归档工作的通知
- 来源:海南省继续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 信息归档工作的通知
- 2017/10/11 11: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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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机鉴推字[2017]1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的范围
申报归档的产品应在《海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修订)》范围内(附件1)。
二、申报产品的资质
(一)申报产品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二)被农业部或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暂停(截止此次申报时未恢复)、取消补贴资格的或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不得申报。
(三)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申报。
(四)不能提供推广鉴定证书的自选品目产品须提供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定型证明文件和我省鉴定部门出具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申报方式和内容
2017年补贴产品归档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实行生产企业“自愿申报、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制。由生产企业登录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以下简称,投档系统。登录网址:http://218.77.183.70:2017 )进行注册,完善企业信息,扫描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见附件2)上传,获得登录权限后,查看投档系统操作说明(投档系统首页点击系统帮助下载),按照投档系统填报要求自主投档,填写产品投档信息,上传资料、图片。
四、报送时间
此次网上自助投档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我站定期对报送产品依程序汇总整理,经公示无异议后逐批公布补贴产品信息表。
五、相关要求
(一)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产品投档信息,确保产品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品无法正确归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二)企业填报的品目应与农机鉴定部门发布鉴定信息中的“所属品目”一致,归档及配置参数(填写要求详见投档系统内归档填写注意事项)应与农机鉴定部门出具的检测结果一致(如检验结果中未涉及的归档参数,需提供农机鉴定部门出具的有关说明)。
(三)企业对所填报的投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补贴资格,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如因企业原因,造成产品无法享受补贴或被归入补贴额较低档次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负责。
(四)此次归档的产品信息合并到海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第二批(下))中进行公示。
联系人:游潇 联系电话:0898-66784173
传真:0898-66774901 邮箱: njztgk@163.com
附件1:海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修订).xls
附件2: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docx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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