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山东农机局关于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来源:山东农机化
2017/11/23 10:12:10
20949
导读:截至10月底,全省变型拖拉机累计清理整治完成率为72%,其中:收缴牌证11066副,占核发总量的18%;承诺书及其它证明材料34116份,占核发总量的54%;
鲁农机安字〔2017〕25号
 
各市农机局(办),潍坊、日照、临沂、德州市农业局:
 
  今年以来,按照省交安委《全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鲁交安发〔2017〕1号)和省农机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农机安字〔2017〕9号)等文件精神,各级农机(农业)部门在地方政府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积极行动,扎实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变型拖拉机累计清理整治完成率为72%,其中:收缴牌证11066副,占核发总量的18%;承诺书及其它证明材料34116份,占核发总量的54%;已经有8个市提前完成了清理整治任务。为进一步巩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进一步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真履职尽责,把省政府下达的变拖清理整治任务完成好,彻底消除这一重大安全隐患,为全省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11月2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完善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在前期清理整治基础上,按照收缴牌证部分、签订承诺书部分、提供灭失证明部分等分类梳理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将牌证收缴情况明细化。台账单独存放管理。
 
  (二)依法办理注销。对符合注销要求的变型拖拉机,按照拖拉机注销业务流程办理注销手续。
 
  (三)完善变型拖拉机牌证清理档案。将收缴的牌证、机主签订的承诺书或有关证明、号牌注销申请书、注销证明等资料收入变型拖拉机档案,做到一机一号一档,一一对应,记录从注册登记到清理整治全过程,做到痕迹化管理。
 
  (四)对没有收回牌证只签订承诺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行随机抽查核实,确保有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各地要通过电话、上门回访等方式,对有关车辆核发牌证的有无进行再确认。挂发数量少的地方应尽可能全部确认一遍;数量较多的,按照低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确认,具体比例由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各县(市、区)的挂发情况做出具体规定。要突出对异地挂发车辆的核查,坚决防止以协查函代替承诺书或证明材料的现象。
 
  要保存好核查记录,复查人签字后一并放入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台帐。
 
  (五)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要借助公安部门的强制等手段,结合当地变型拖拉机运行规律,加大对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依然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要留好联合执法影像、文书等资料,做到执法过程的有据可查。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农机(农业)部门要坚决防止“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包括外地农机等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村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递工作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是检验过去一个阶段清理整治成果是否真实、到位的手段,更是防止出现漏网之鱼、作实清理整治成效的必要步骤。各地要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找差距、挖不足,既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又使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要加大对法院已经判决的挪用号牌案件所涉及车辆的牌证收缴力度,认真梳理分析已收缴号牌车辆的区域分布情况,将号牌信息有针对性的发送到有关市、县公安、农机部门协助查扣,确保应收尽收。
 
  (三)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对变型拖拉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是全省各级农机部门的共同责任。没有挂发变型拖拉机的市、县(市、区),要根据牌证核发地农机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认真帮助核查挂发到辖区内异地牌照的变型拖拉机。对能够当场收回的予以收回,对当场无法收回的,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到牌证核发地农机部门,由牌证核发地农机部门根据本地的工作分工,通知到相关清缴小组,或安排得力人员前往收缴,并按照当地的处置政策对车辆进行合理处置。牌证核发地农机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绝前往收缴。
 
  请各市局将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情况,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
 
  联系人:张永飞
 
  联系电话:0531-83199907
 
  电子邮箱:liyanchenlyc@163.com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

热门评论

上一篇:江西农机局开展2017年度植保无人机应用情况调查工作

下一篇: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主要农机化示范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