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无人机“标准化”飞行时代要来了吗?
- 来源:中国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18/8/8 11:21:52
- 42757
【中国农机网 热点关注】 近几年,我国农业领域植保无人机呈爆发式增长。因其施药作业效率高、成本低、农田适应性强等特点,受到了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欢迎。有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植保无人机保有量已经达到1.4万台,作业面积超1亿亩次。但是,植保无人机标准化工作却严重滞后,导致行业鱼龙混杂,无人机质量得不到保证,制约了植保无人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虽然如此,但相关人士在植保无人机行业标准制定的道路上一直没有停歇,下面笔者整理了今年以来植保无人机行业标准制定相关的重大动态,以供参考。
我国植保无人机技术规范标准出台
一直以来,行业对出台植保无人机技术规范标准的呼声都很高。原农业部曾于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下达《农用遥控飞行器安全技术要求》和《遥控飞行喷雾机试验方法》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任务。随后,考虑到我国植保无人机现状和发展趋势,植保无人机生产应用特点,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联合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等单位,又将两项标准合并,完成了我国植保无人机技术规范标准《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标准从范围来说,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推荐标准和强制标准两类。此次颁布的《规范》属于别的农业行业推荐标准,也就是不具备强制的法律效力。虽然如此,但《标准》的出台本身就意义重大,它既对植保无人机的质量做出要求,是目前对植保无人机的质量要求、规范的标准,对促进行业发展、指导农机部门进行鉴定和监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植保无人机标准会议在加拿大召开
2018年6月24日至29日,植保无人机标准工作组(ISO/TC23/SC6 WG25)会议暨标委会年会在加拿大汉密尔顿顺利召开,开始制定《植保无人机ISO标准》。来自加拿大、荷兰、德国、奥地利、日本、韩国和中国等国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农业大学药械与施药技术研究中心何雄奎教授代表中国国家成员体参加了会议。
工作组专家对标准ISO/TC23/SC6组提案WG25植保无人机施药技术及标准进行了深入研讨,确定了植保无人机标准的工作范围和框架,在本次会议上,工作组对以此为基础向各国成员体征求方案和建议基础上形成的《植保无人机草案》进行了轮修订。中国、日本、韩国三个国家是植保无人机研发生产应用的主体国家,也是负责《植保无人机草案》起草的主体国家,这三个国家成员均在会上发表意见并就各国植保无人机生产应用情况进行了专门报告。
何雄奎作为标准委员会ISO/TC23/SC6委员与中方代表在会上做了题为 “The UAV chemical Application in China”的主题报告并介绍了中国有关植保无人机相关标准建设成就,明确提出亟待建立植保无人机施药技术系列标准,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认同。此次会议,进一步确立了我国在植保无人机标准化领域的主导地位,也为我国进一步做好无人机系列化标准相关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植保无人机系列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
2018年6月26日,由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组织的“植保无人机系列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介绍了植保无人机系列团体标准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并指出,植保无人机系列团体标准的制定有助于规范植保无人机领域的发展,为今后相关行标、国标的制定工作提供技术基础。
会议重点围绕以下三大系列标准的现状、标准技术内容、指标要求等进行了研讨:一是植保无人机安全科学使用规范团体标准,作为总的指导规范;二是植保无人机防治相关作物的病虫害作业团体标准,重点考虑小麦、水稻等作物;三是植保无人机专用农药助剂系列的团体标准,强调助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植保无人机系列团体标准下一步的起草工作给出了指导性建议,特别在标准与现有法律法规、国内外标准的衔接、植保无人机选药的原则及要求、专用助剂的分类、安全性要求(毒性要求、环境影响等)以及功能性指标等方面的建议,将有助于保证标准更加全面和科学,加速我国植保无人机领域标准化的进程。
黑龙江省明确航化作业的基本规范要求
近日,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发布《关于规范开展飞机航化作业的通知》,其中,对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标准进行了规范。具体要求为:植保无人机包括油动、电动单旋翼或多旋翼、混合油单旋翼或多旋翼。飞行高度:距作物叶尖1-2m,对于配备离心式喷头的无人机,飞行高度要尽可能低(1-1.5m左右),配备压力式喷头的无人机,飞行高度可适当提高(1.5-2m)。飞行速度:4-6m/s。作业喷幅:载液量10L无人机的喷幅一般设定在3-4m,20L无人机可根据机型、飞行高度等因素适当扩大。喷液量:每亩至少1L,并应按施药液量的0.5%-1%添加植物油型助剂。作业气象条件:遇降雨或温度超27度、风力超3m/s时应停止作业。植保无人机适应范围广,作业灵活,但受气象条件特别是风力的影响较大,一般在2级风时(风速2m/s),药液的偏移就可达到1个喷幅以上。因此,在作业结束时,对漏喷地块进行补喷。
结语
植保无人机属于新兴产业,日后其安全性、智能化、自动化、作业质量等技术还会有新突破,必然会对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效果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也就是说,标准的制定不会是一成不变的。相信今后随着植保无人机技术的不断进步,专家、企业的不断检测验证以及行业人士的不断努力,植保无人机标准体系会得以不断补充完善。
本文由中国农机网整理发布,资料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中国农业新闻网、宇宸网,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下一篇:亲土种植下的耕地土壤保护在行动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农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农机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