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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报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
2019/2/20 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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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将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具体部署要求,为做好贯彻落实意见的起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农机网 通知公告】新农机办函〔2019〕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农机管理部门):
 
  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将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具体部署要求,为做好贯彻落实意见的起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地州农机局(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汇报,争取其支持。
 
  二、认真组织学习。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座谈讨论,深入领会文件精神。
 
  三、开展工作调研。各地要结合实际,就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开展调研。自治区农机局近期将派调研组前往部分地州,开展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等相关工作调研,具体调研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地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认真准备意见建议材料。请各地州农机局(农机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农机装备业发展实际,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沟通,认真研究形成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意见建议材料,于2019年2月11日前报送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
 
  邮箱:xjnjbgs@163.com。
 
  联系人:刘治文     电话:0991-43145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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