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懂弄通做实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 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 来源:农业农村部
- 2019/2/21 8: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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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机网 政策导读】 编者按:1月11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张兴旺司长主持举行“农机化与乡村振兴”大学习活动,组织司机关、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和中国农机化协会、中国农机安全报社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文件起草组成员、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李安宁副司长作专题解读报告。应各地要求,现将报告录音整理稿摘要刊登如下,供各地学习贯彻文件参考。报告PPT讲演稿可通过http://www.njhs.moa.gov.cn/fagui/201902/t20190215_6171440.htm下载。
学懂弄通做实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
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 李安宁
2019年1月11日
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12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政策吹风会,介绍了《指导意见》的主要精神。12月29日,国务院公开发布了《指导意见》全文。《指导意见》的出台,社会反响热烈,有关方面都在组织学习贯彻。今天,我从充分认识《指导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和切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向大家报告学习领会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指导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
《指导意见》高屋建瓴,作出了“我国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的重大判断,明确了“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定位,释放了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大信号,并明确建立“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意义重大。农机化系统要深刻领会,切实增强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指导意见》做出了“我国农业生产已由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为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的重大判断,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四十年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的历史性伟大成就,同时指明农业机械化进入了农业生产方式的新时期。可以从四个方面认识把握。一是农机工业水平:全国规模以上农机企业2500多家,主营业务收入4500亿元,能够生产14大类50个小类4000多种产品,进出口总额近400亿美元,其中出口270亿美元,成为世界农机生产大国;二是农机装备水平:全国农机总动力近10亿千瓦,种植业亩均动力0.41千瓦,超过美、日、韩等国。农机拥有量1.9亿台套、原值近万亿元;三是农机作业服务水平:全国农机户及服务组织4249万个,其中农机合作社7万个。乡村农机从业人员超过5000万人。机耕、机播、机收、机械植保和机电灌溉作业面积合计超过63亿亩,农机化服务总收入5400亿元,成为农机使用大国;四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7%,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农业生产方式由千百年来以人力畜力为主转向以机械化作业为主。归结起来看,当前农业机械化渗入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融入到农业产业链条的广泛领域,机械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意愿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农业机械化正在深刻品种选育、种养制度变革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趋向。这一重大判断,也明确了农业机械化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新的发展起点,这也是《指导意见》制定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的主要出发点。
(二)《指导意见》明确了“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定位,赋予了农机化工作新的历史使命。《指导意见》开篇指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农业机械化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负有重要历史使命,必须加快发展。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认识把握。
首先,推进农业机械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是“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农村生产力发展,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必然会推动农村生产关系、生活方式、治理体系的转变,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各方面都会产生巨大的推动。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重要支撑,推进农业机械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题中之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新时期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出,“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推进农业机械化有专节部署。
其次,新时期农业机械化的广度、深度正深刻变化。随着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生产人工成本不断攀升、农民劳动观念深刻变化,农业生产各领域加快推进“机器换人”稳生产、提效率、降成本、增效益,农业生产方式加速向机械化生产转变,农业机械化的需求结构深刻变化。产业方面:从主要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秸秆处理、烘干等全程延伸;正在从粮食作物加速向棉油糖等经济作物扩展,快速向养殖业、加工业拓展;区域方面:北方平原和旱作区等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的地方,正在加快提档升级,向全程化、大型化、智能化转变;南方水田地区、丘陵山区等发展相对滞后的地方,农业机械化需求全面、快速上升,尤其是特色优势产业机械化需求迫切;经营方面: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与规模经营加快融合,由产中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配套。新型经营主体更加注重获取高质量的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更加注重延伸机械化的价值链,更加注重率的作业服务和组织管理,“农机+农艺+农事”“互联网+农机”作业服务等加快发展;机具方面:对缺门机具和农机系列化的需求迫切,由关注价格向注重品牌、质量、舒适性转变,更加注重产品服务和可选、线上等购置体验,大马力、复式、智能等机具需求快速增长;技术方面:机艺融合、节本、绿色环保、智能安全、集成配套正在成为农机技术创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的基本导向;管理方面:管理领域、对象、内容、方式等深刻变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需要更多地运用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方式增强管理的性、协同性、有效性,越来越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和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实现管理服务的高质量、率,提升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第三,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还不能适应乡村振兴和农民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三高三低”:从作物上看,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主粮的综合机械化水平较高,棉油糖、果菜茶等经济作物的综合机械化水平较低;从产业上看,种植业机械化水平较高,而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从区域上看,北方平原地区的机械化水平较高,南方丘陵山区的机械化水平较低。另一方面,“三多三少”:机具上,小马力、中低端机具较多,大马力、高品质机具较少;技术上,单项应用的农机技术较多,集成配套的农机化技术较少;主体上,小规模自用型农机户较多,规模化、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较少等。
总之,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巨大,但与发达国家仍有不小差距,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总量不足、结构不优与质量不高并存。进入新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农业机械化向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和需求结构深刻变化,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这是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的主要原因。也因此,《指导意见》提出,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升级,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
(三)《指导意见》释放了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大信号,并明确建立“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为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1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主要提出了重点作物机械化发展目标,《指导意见》明确了种植业各主要作物、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设施农业机械化和重点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目标,如下表,释放了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的信号,通过目标导向,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引导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
国发〔2010〕22号和国发〔2018〕42号文件目标值对照
为加强新时期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组织领导,《指导意见》明确,建立由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的“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审议有关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和工作指导,破除发展中的障碍,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同时也明确省级政府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二、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
《指导意见》分八个部分,20条,一共7045字,总的精神要求从四个方面来把握。
(一)遵循总指引。就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从根本上、总体上讲,都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三农”思想。如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创造性,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我们要以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指导学习和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二)贯彻总要求。就是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升级。这实际上是文件指导思想中提出的主要要求,也是我们贯彻落实文件的工作方向和切入点。可以从四个维度把握。
首先,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来看,农机化的需求侧表现为机具的作业服务,供给侧包括机具技术、土地条件、种养方式、技能人才、组织制度等方面。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形式和终体现,表现为农机的作业服务。机具有没有、好不好、配不配?土地条件适不适宜?种养方式能否适应机械作业?人才能否满足?政策是否有效等等,都直接影响农机作业服务的效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与质量,取决于供给体系即供给侧要素配置的能力、质量、效率。
其次,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在于供给侧的能力、质量和效率不能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指导意见》指出“当前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农机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讲的就是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的主要矛盾。一是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表现为基础研究薄弱、原创性科技成果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还有很多短板和薄弱环节亟待突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推用结合不够紧密,研发和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科技信用体系与权益保护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机产品创制“重设计制造,轻试验检测”,质量标准体系不配套,工程化验证缺乏等。二是部分农机产品有效供给不足,表现为农机产能过剩与缺门断档并存,中产品不多,机具适应性可靠性有待提高。在一些领域一些环节还存在“无机可用”“无好机用”的问题。目前“供不适需”“有机难卖”矛盾开始显现。与部分创新产品、高质量产品形成鲜明对照,传统、大宗、低端产品不同程度的“卖难”,市场不同程度下滑,一些产品产能过剩的矛盾尖锐,农机工业增速下降。三是农机农艺融合不够,一些产业品种、栽培、装备不配套,种养方式、产后加工与机械化生产不协调,制约了农机研发、推广应用和作业效率效益,集成配套的机械化生产体系和系统解决方案还不多。四是农机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许多地方特别是丘陵山区,田块比较细碎,机耕道路缺乏,加上种植经营分散,导致农机“下田难”“作业难”。机具停放库棚设施缺乏,“存放难”和“保养难”问题比较突出。新时期农机化发展中的这些突出矛盾问题,直接影响需求侧的质量、能力和效率,表现为“有机难赚”:大宗作业的机具饱和,跨区作业边际效益下降;“无机可用”:新产品有效供给不足,“想补没地买”“想要补不了”,新的作业领域“无机来赚”;“有机用难”:机具作业受立地条件、农艺适应性的影响越来越大,“能补用不了”。一些经营主体的机具“经营难”“存放难”“维修难”“请机手难”问题比较突出。终体现为近年的农机作业服务面积与经营效益增速放缓。
第三,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切入点、着力点,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面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强劲需求,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遭遇“堵点”“难点”“痛点”,一些制约发展的深层问题和矛盾开始显现,主要原因在于机具技术供给、农艺农田配套、政策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供不足需、供不适需”,需要培育新动能,去除“堵点”“难点”“痛点”,释放农机化发展空间、潜力、活力。
顺应新形势新要求,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切入点、着力点,推进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农艺与农机深度融合、农田建设与机械化生产相适应、农机经营服务提质增效和农机化管理改革创新,加快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提高供给质量更好适应需求,创新供给结构创造需求,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转型升级,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
第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升级,要义是全程推进、全面发展,供给侧高质量,应用侧(需求侧)能。全程推进、全面发展,是目标,是理念,也是方法。要系统谋划,品种、种养方式、土地、机具集成,前茬、后茬工艺兼顾,产前、产中、产后机具配套,技术、主体、规模、机制统筹,突破薄弱环节,构建、推广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以全程促全面,通过全程发展,实现产业、地区机械化全面发展。这对我们工作面、工作理念、工作组织等各方面都提出新的要求。要把握两个阶段重点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三个基本,即主要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基本解决,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棉油糖、果菜茶等大宗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实现四个基本、两个跨越,即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粮棉油糖主产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以及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实现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发展时期。
供给侧高质量,我觉得主要是这几个方面:包括有高质量的农机产品和服务、宜机化的高标准农田、宜机化的品种与种养方式、高素质的实用人才、适宜的土地经营管理模式。这些方面,《指导意见》都做了部署。如围绕农机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供给,从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化农机装备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等方面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
应用侧能,指农机作业服务实现率、益、安全绿色和有优良的效果等方面。有优良的效果,包括在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方面,在抢收、抢种、抗灾、抗旱等方面都充分发挥农机作业服务的作用,产生好的社会影响,得到各方面的认同。这体现了农业生产进入到以机械化为主导的新时期后,对农业机械化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三)把握总基调。《指导意见》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确立了“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的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谋篇布局,没有面面俱到,写法上也未循规蹈矩,而是按照补齐短板、增强弱项、促进协调的精神来谋划政策举措,通过对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突出问题把脉和重点引导、扶持,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和社会行为。这是我们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要注重把握的一点。同时,“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也是我们贯彻文件精神部署和抓落实的重要工作方法。
(四)落实总抓手。就是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农机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矛盾,有两个共性特征,一个是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的矛盾,另一个是解决这些矛盾主要要依靠农机化之外的部门。因此,必须要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更大的动力和明确的路径去推动解决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动力还是要靠创新,靠创新这个驱动力驱动。《指导意见》明确“三个创新”,主要是要通过科技创新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破解机具、技术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加快农机产品研发升级,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机制创新来破除体制机制的障碍,打破部门分割、产学研推用脱节等藩篱,促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各方面同需求侧协同协调;通过政策创新,加强各个部门的政策联创联设,支持引导突破重点难点,形成合力。同时,“三个创新”围绕推进“两个融合、两个适应”进行,这就形成了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总抓手。推进“两个适应、两个融合”,是我们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战略措施、实现路径。实际上是以创新作动力,通过四条战略途径,奔向转型升级的彼岸。
一是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畅通崎岖路。2010年国发22号文件提出要“农机农艺协调发展”,有关工作取得很大的进展,特别是在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机械化方面。但在品种、栽培、种养方式等方面仍有不少堵点、痛点、难点。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向棉油糖、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扩展,向畜牧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等拓展,新时期农艺与农机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这条路我们一直在拓展、在推进,但是坑坑洼洼崎岖不平。所以《指导意见》提出要农机农艺融合,从融合的角度,推动品种、种养方式、产后加工等方面“宜机化”,与机械化生产协调,推进品种、栽培(养殖)和装备集成配套,构建协调的机械化生产体系,进一步把这条路给他畅通,促进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升级,并在政策、科技和机制创新等方面明确了系列政策举措。包括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的重要目标,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支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农机装备工程化验证、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返乡创业园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攻关,推动品种栽培装备等多学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协同联动,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加强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和农机装备的研发推广与应用、攻克制约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发展的技术难题等方面。
二是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打通堵塞路。就是要推动改善农田条件,特别是解决广大丘陵山区田块比较细碎,机耕道路缺乏,农机“下田难”“作业难”问题,开辟农业机械化新的广阔发展空间,释放增长潜力。《指导意见》明确要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制修订,进一步明确“宜机化”要求,加强建设监理和验收评价;要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这方面,是文件的重要创新。
三是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开辟快捷路。就是要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规模经营主要分为土地集中式和服务集中式两种,其经营主体一般是新型经营主体,以机械化生产为支撑,通过他们示范、典型带动,起到加快推动的作用。既发展土地流转+全程机械化“机农合一”的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又发展规模化农机服务+土地托管、订单作业、代耕代种等“机农联姻”的服务集中式规模经营,积极探索适宜模式,促使机械化与规模经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指导意见》从“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特别是在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机制创新,解决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服务主体用地、用电、融资等方面困难,以及在库棚建设、金融支持、税费优惠、作业补助和人才培育等方面,明确了系列政策举措。
四是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开通高速路。就是要在农机产品上与产品研发制造上、农机流通与售后服务上、农机作业服务与组织上、农机化管理上等各个方面,广泛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充分发挥信息化的聚合效应、倍增效应、加*应和增值、替代、优化等作用,发展新制造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增添新动能,发展智慧农机,加速提升农机产品与服务品质、农机作业服务效能与产业化水平、农机化管理服务效率与水平等,以信息化加速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和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同时,借助农机装备这个载体、桥梁,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智慧农业。机械化信息化融合贯穿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方方面面,《指导意见》重点强调要“研究部署新一代智能农业装备科研项目”“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和质量管控能力,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等标准制定”“建设大田作物耕作、智慧养殖、园艺作物智能化生产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新方式,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等。
三、切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门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要明确一个定位,落实九个方面的工作和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明确一个定位。就是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落实。《指导意见》18条任务分工,除明确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的1条外,其余17条,农业农村部门12条牵头、5条参与。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也明确由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建立。农业农村部门一要积极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做好牵头任务落实;二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相关工作,推动任务的落实;三要积极组织文件的宣贯,营造良好氛围;四要借助协调推进机制,推动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落实情况总结,提出建议,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也要按上述要求抓好落实,工作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报告。机构改革之后,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作为农业农村部门的内设部门,要主动入位,积极担当,履行在农业农村部门中的牵头职责,积极协调、配合种业、种植、畜牧、渔业、农产品加工、农田建设、计财、经管、科教等有关内设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同时,也要主动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动省级政府制定《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完善有关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和加强经费保障等工作,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落实提供支持。
(二)落实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升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重点从九个方面推进文件的贯彻落实:一是推动宣传贯彻,营造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良好环境;二是建立完善机制,推进农机农艺融合;三是加强统筹规划,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四是强化创新,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五是着力制度建设,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六是加快补齐短板,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七是提升推广能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技术;八是积极开发渠道,加快培育壮大农机化人才队伍;九是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
(三)贯彻六个方面要求。也就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还要切实注重把握六个方面的精神:一是注重“放管服”改革,特别是要重点优化公共服务,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二是注重发挥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作用,推动农机服务机制、服务业态创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三是注重发展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四是注重典型示范引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典型做法,打造样板,充分发挥农民和基层的创造性;五是注重用好考核手段和协调推进机制,持续不断推动文件的贯彻落实;六是注重久久为功,结合农业农村全局重大工作谋划、推进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为加强新时期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组织领导,《指导意见》明确,建立由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的“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审议有关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和工作指导,破除发展中的障碍,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同时也明确省级政府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二、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
《指导意见》分八个部分,20条,一共7045字,总的精神要求从四个方面来把握。
(一)遵循总指引。就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从根本上、总体上讲,都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三农”思想。如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创造性,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我们要以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指导学习和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二)贯彻总要求。就是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升级。这实际上是文件指导思想中提出的主要要求,也是我们贯彻落实文件的工作方向和切入点。可以从四个维度把握。
首先,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来看,农机化的需求侧表现为机具的作业服务,供给侧包括机具技术、土地条件、种养方式、技能人才、组织制度等方面。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形式和终体现,表现为农机的作业服务。机具有没有、好不好、配不配?土地条件适不适宜?种养方式能否适应机械作业?人才能否满足?政策是否有效等等,都直接影响农机作业服务的效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与质量,取决于供给体系即供给侧要素配置的能力、质量、效率。
其次,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在于供给侧的能力、质量和效率不能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指导意见》指出“当前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农机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讲的就是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的主要矛盾。一是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表现为基础研究薄弱、原创性科技成果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还有很多短板和薄弱环节亟待突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推用结合不够紧密,研发和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科技信用体系与权益保护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机产品创制“重设计制造,轻试验检测”,质量标准体系不配套,工程化验证缺乏等。二是部分农机产品有效供给不足,表现为农机产能过剩与缺门断档并存,中产品不多,机具适应性可靠性有待提高。在一些领域一些环节还存在“无机可用”“无好机用”的问题。目前“供不适需”“有机难卖”矛盾开始显现。与部分创新产品、高质量产品形成鲜明对照,传统、大宗、低端产品不同程度的“卖难”,市场不同程度下滑,一些产品产能过剩的矛盾尖锐,农机工业增速下降。三是农机农艺融合不够,一些产业品种、栽培、装备不配套,种养方式、产后加工与机械化生产不协调,制约了农机研发、推广应用和作业效率效益,集成配套的机械化生产体系和系统解决方案还不多。四是农机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许多地方特别是丘陵山区,田块比较细碎,机耕道路缺乏,加上种植经营分散,导致农机“下田难”“作业难”。机具停放库棚设施缺乏,“存放难”和“保养难”问题比较突出。新时期农机化发展中的这些突出矛盾问题,直接影响需求侧的质量、能力和效率,表现为“有机难赚”:大宗作业的机具饱和,跨区作业边际效益下降;“无机可用”:新产品有效供给不足,“想补没地买”“想要补不了”,新的作业领域“无机来赚”;“有机用难”:机具作业受立地条件、农艺适应性的影响越来越大,“能补用不了”。一些经营主体的机具“经营难”“存放难”“维修难”“请机手难”问题比较突出。终体现为近年的农机作业服务面积与经营效益增速放缓。
第三,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切入点、着力点,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面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强劲需求,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遭遇“堵点”“难点”“痛点”,一些制约发展的深层问题和矛盾开始显现,主要原因在于机具技术供给、农艺农田配套、政策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供不足需、供不适需”,需要培育新动能,去除“堵点”“难点”“痛点”,释放农机化发展空间、潜力、活力。
顺应新形势新要求,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切入点、着力点,推进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农艺与农机深度融合、农田建设与机械化生产相适应、农机经营服务提质增效和农机化管理改革创新,加快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提高供给质量更好适应需求,创新供给结构创造需求,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转型升级,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
第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升级,要义是全程推进、全面发展,供给侧高质量,应用侧(需求侧)能。全程推进、全面发展,是目标,是理念,也是方法。要系统谋划,品种、种养方式、土地、机具集成,前茬、后茬工艺兼顾,产前、产中、产后机具配套,技术、主体、规模、机制统筹,突破薄弱环节,构建、推广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以全程促全面,通过全程发展,实现产业、地区机械化全面发展。这对我们工作面、工作理念、工作组织等各方面都提出新的要求。要把握两个阶段重点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三个基本,即主要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基本解决,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棉油糖、果菜茶等大宗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实现四个基本、两个跨越,即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粮棉油糖主产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以及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实现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发展时期。
供给侧高质量,我觉得主要是这几个方面:包括有高质量的农机产品和服务、宜机化的高标准农田、宜机化的品种与种养方式、高素质的实用人才、适宜的土地经营管理模式。这些方面,《指导意见》都做了部署。如围绕农机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供给,从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化农机装备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等方面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
应用侧能,指农机作业服务实现率、益、安全绿色和有优良的效果等方面。有优良的效果,包括在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方面,在抢收、抢种、抗灾、抗旱等方面都充分发挥农机作业服务的作用,产生好的社会影响,得到各方面的认同。这体现了农业生产进入到以机械化为主导的新时期后,对农业机械化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三)把握总基调。《指导意见》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确立了“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的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谋篇布局,没有面面俱到,写法上也未循规蹈矩,而是按照补齐短板、增强弱项、促进协调的精神来谋划政策举措,通过对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突出问题把脉和重点引导、扶持,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和社会行为。这是我们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要注重把握的一点。同时,“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也是我们贯彻文件精神部署和抓落实的重要工作方法。
(四)落实总抓手。就是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农机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矛盾,有两个共性特征,一个是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的矛盾,另一个是解决这些矛盾主要要依靠农机化之外的部门。因此,必须要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更大的动力和明确的路径去推动解决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动力还是要靠创新,靠创新这个驱动力驱动。《指导意见》明确“三个创新”,主要是要通过科技创新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破解机具、技术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加快农机产品研发升级,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机制创新来破除体制机制的障碍,打破部门分割、产学研推用脱节等藩篱,促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各方面同需求侧协同协调;通过政策创新,加强各个部门的政策联创联设,支持引导突破重点难点,形成合力。同时,“三个创新”围绕推进“两个融合、两个适应”进行,这就形成了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总抓手。推进“两个适应、两个融合”,是我们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战略措施、实现路径。实际上是以创新作动力,通过四条战略途径,奔向转型升级的彼岸。
一是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畅通崎岖路。2010年国发22号文件提出要“农机农艺协调发展”,有关工作取得很大的进展,特别是在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机械化方面。但在品种、栽培、种养方式等方面仍有不少堵点、痛点、难点。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向棉油糖、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扩展,向畜牧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等拓展,新时期农艺与农机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这条路我们一直在拓展、在推进,但是坑坑洼洼崎岖不平。所以《指导意见》提出要农机农艺融合,从融合的角度,推动品种、种养方式、产后加工等方面“宜机化”,与机械化生产协调,推进品种、栽培(养殖)和装备集成配套,构建协调的机械化生产体系,进一步把这条路给他畅通,促进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升级,并在政策、科技和机制创新等方面明确了系列政策举措。包括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的重要目标,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支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农机装备工程化验证、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返乡创业园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攻关,推动品种栽培装备等多学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协同联动,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加强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和农机装备的研发推广与应用、攻克制约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发展的技术难题等方面。
二是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打通堵塞路。就是要推动改善农田条件,特别是解决广大丘陵山区田块比较细碎,机耕道路缺乏,农机“下田难”“作业难”问题,开辟农业机械化新的广阔发展空间,释放增长潜力。《指导意见》明确要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制修订,进一步明确“宜机化”要求,加强建设监理和验收评价;要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这方面,是文件的重要创新。
三是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开辟快捷路。就是要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规模经营主要分为土地集中式和服务集中式两种,其经营主体一般是新型经营主体,以机械化生产为支撑,通过他们示范、典型带动,起到加快推动的作用。既发展土地流转+全程机械化“机农合一”的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又发展规模化农机服务+土地托管、订单作业、代耕代种等“机农联姻”的服务集中式规模经营,积极探索适宜模式,促使机械化与规模经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指导意见》从“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特别是在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机制创新,解决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服务主体用地、用电、融资等方面困难,以及在库棚建设、金融支持、税费优惠、作业补助和人才培育等方面,明确了系列政策举措。
四是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开通高速路。就是要在农机产品上与产品研发制造上、农机流通与售后服务上、农机作业服务与组织上、农机化管理上等各个方面,广泛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充分发挥信息化的聚合效应、倍增效应、加*应和增值、替代、优化等作用,发展新制造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增添新动能,发展智慧农机,加速提升农机产品与服务品质、农机作业服务效能与产业化水平、农机化管理服务效率与水平等,以信息化加速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和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同时,借助农机装备这个载体、桥梁,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智慧农业。机械化信息化融合贯穿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方方面面,《指导意见》重点强调要“研究部署新一代智能农业装备科研项目”“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和质量管控能力,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等标准制定”“建设大田作物耕作、智慧养殖、园艺作物智能化生产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新方式,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等。
三、切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门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要明确一个定位,落实九个方面的工作和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明确一个定位。就是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落实。《指导意见》18条任务分工,除明确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的1条外,其余17条,农业农村部门12条牵头、5条参与。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也明确由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建立。农业农村部门一要积极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做好牵头任务落实;二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相关工作,推动任务的落实;三要积极组织文件的宣贯,营造良好氛围;四要借助协调推进机制,推动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落实情况总结,提出建议,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也要按上述要求抓好落实,工作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报告。机构改革之后,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作为农业农村部门的内设部门,要主动入位,积极担当,履行在农业农村部门中的牵头职责,积极协调、配合种业、种植、畜牧、渔业、农产品加工、农田建设、计财、经管、科教等有关内设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同时,也要主动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动省级政府制定《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完善有关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和加强经费保障等工作,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落实提供支持。
(二)落实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升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重点从九个方面推进文件的贯彻落实:一是推动宣传贯彻,营造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良好环境;二是建立完善机制,推进农机农艺融合;三是加强统筹规划,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四是强化创新,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五是着力制度建设,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六是加快补齐短板,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七是提升推广能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技术;八是积极开发渠道,加快培育壮大农机化人才队伍;九是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
(三)贯彻六个方面要求。也就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还要切实注重把握六个方面的精神:一是注重“放管服”改革,特别是要重点优化公共服务,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二是注重发挥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作用,推动农机服务机制、服务业态创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三是注重发展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四是注重典型示范引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典型做法,打造样板,充分发挥农民和基层的创造性;五是注重用好考核手段和协调推进机制,持续不断推动文件的贯彻落实;六是注重久久为功,结合农业农村全局重大工作谋划、推进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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