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从扶持小农户开始
——《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三大重点总结
- 来源:中国农机网原创
- 编辑:四夕
- 2019/3/5 16: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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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机网 政策导读】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而言,是实实在在的“人均不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
人多地少以及土地碎片化的国情意味着我国在短时间内难以全面实行规模化经营,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条件能够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因此,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也同样重要。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3月1日举办了发布会,明确提出加大对小农户、小型农机的政策扶持力度。
重点一: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政策体系
发布会中强调要高度重视小农户发展,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防止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
我国农业发展小农户占经营主体地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土地原因,《意见》中提到要完善小农户土地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为小农户“确实权、颁铁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落实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鼓励小农户参与土地资源配置并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
目前,现代农业已经进入农业机械主导新阶段,山区丘陵等地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也缺乏相配套且适用的小型农机具。而在《意见》中则明确提出了要健全小农户生产技术装备补贴机制,按规定加大对丘陵山区小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加大对小型农机具的补贴力度不仅对我国农机行业转型升级有着重要意义,对于山区丘陵地区的农田宜机化也起到了进一步促进作用。
重点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意见》主要内容还包括了统筹兼顾扶持小农户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引导小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
就财政支持方面而言,在发布会上,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从四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方面,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同时,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也要重点支持和农民有紧密联系的、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型经营主体;第二方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第三方面,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第四方面,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支持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在百度百科中介绍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吴局长的发言中,我们不难发现,财政支持很大程度上是向新兴职业农民、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的。而对我们农机行业而言,相对于传统农民,显然是这群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对农业的接受度、适应度方面都更为友好,《意见》的发布同样成为农机领域进一步发展的助推器。
重点三:解决“空壳社”和“僵尸合作社”问题
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多项政策中都明确了要开展农民合作社大范围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的示范化建设。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一个合作社的门槛较低,只要五个农民,有身份证,签了字,按了手印,按照法律要求,就可以注册成立一个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合作社数量激增,全国一年有二三十万个。在某些地方存在的部分“空壳社”、“僵尸合作社”的情况,给合作社整体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在发布会上,就此方面强调了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空壳社”的清理整顿工作。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已正式公布,在组织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力度,进一步开展农民合作社整县提升试点,加大财政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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