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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生效!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全面解读

来源:中国农机网原创
编辑:四夕
2019/3/29 16: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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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等4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通则和《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等153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踏板式喷雾器》等4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中国农机网 政策导读】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等4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通则和《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等153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踏板式喷雾器》等4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为便于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和生产企业使用,新大纲在农业农村部网络平台全文公开。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TZ 1—2019)经专家审定通过,是对TZ 1—201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的修订,自实施之日起代替TZ 1—2016。本规则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起草。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通则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内容
 
  不难发现,新大纲增加了有效供给,进一步促进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新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机具的大纲71个,加速农业农村生产急需的节本、绿色环保、智能安全农业机械广应用,促进绿色农机化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为实施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了物质技术装备支撑。
 
  扩大了涵盖范围。针对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发展以及农业生产要求,充分考虑到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需要,部分大纲将一些采用新技术的农业机械产品和复式作业机具纳入范围,加快先进适用、智能机具鉴定步伐。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变化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是规定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等内容,经农业农村部批准,作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依据的文件。
 
  大纲中指出了农机产品在鉴定时应当具有安全性,即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农业机械产品具有保护人、机器、环境和农产品品质等安全的能力;适用性,农业机械产品在当地自然条件、作物品种、农作制度条件下,具有保持规定特性和满足当地农业生产要求的能力;可靠性,农业机械产品在规定的条件和规定的时间(或作业量)内,具有保持规定功能和特性的能力;产品一致性,制造商所生产和销售的获证产品与初次鉴定的样机保持一致的程度,初次鉴定时,一致性是指样机与企业产品执行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一致程度。
 
  同时,明确了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在申请时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规定制造商需补充提供的材料。一般包括产品规格表;样机照片(应能充分反映样机特征);用户名单;必要的其他文件。其中被调查用户所使用的机型为申请推广鉴定产品定型后的机型。
 
  鉴定方法宜选用标准方法和农机行业通行的试验、调查和考核方法。规则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农机试验鉴定制度改革精神的要求,进一步精简优化完善了相关产品的鉴定内容和评价方法,减少了需补充提供的材料,进一步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升级。
 
  《用户意见调查》内容
 
  在本次发布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通则中还包括了《用户意见调查》,主要针对的是用户基于对农业机械产品的实际使用体验而形成的对农业机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经验判断。调查内容和要求包括:
 
  适用性:由用户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对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作出好、中、差评价。适用性一般是指农业机械产品对当地土壤、农作物品种、农艺、环境条件的适应情况。
 
  故障情况:调查并记录农业机械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故障部位和故障形式。故障程度分为三级:致命故障、严重故障和一般故障。根据记录发生故障的实际情况,由调查人员根据相关标准或鉴定大纲对故障类别作出判断。
 
  操作方便性:由用户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对农业机械产品的操作方便性作出好、中、差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操纵装置的操纵方便性、操纵力的大小、操纵装置完成规定动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各种辅料加装难易程度、残留物清理难易程度等。
 
  维修保养方便性:由用户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对农业机械产品的维修保养方便性作出好、中、差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调整、保养和更换零件难易程度、保养点设置是否合理且便于操作等。
 
  三包与售后服务情况:由用户根据接受企业三包与售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的三包与售后服务质量作出好、中、差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三包人员的技术水平、沟通能力、服务态度和维修质量,农忙季节服务的及时性,零配件购买是否容易等。
 
  安全事故:调查并记录用户在使用农业机械产品的过程中由于防护不完善和其他安全功能失效所发生的人身伤害的次数、伤害部位、伤残程度等。同时应注明农业机械产品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标志的状态与出厂时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原因,是否对原机改装等。必要时应进行核实。
 
  结语:农机质量鉴定专业性强,大多数农民并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往往很难辨别农机具的优劣,容易造成经济利益受损甚至是人身安全事故。《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等4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通则和《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等153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的制定、审核与发布为农民提供了一个更加简单明了的评价手段和识别依据,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农机试验鉴定技术体系,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了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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