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新补助!每个项目1800万元!
- 来源:中国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19/4/1 16: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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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机网 热点关注】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助力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循环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继续支持部分省份实施绿色循环特色农业促进项目。
《通知》表示,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加快绿色循环特色农业发展是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特产富农战略的重要抓手,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循环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主要支持以下内容:
(一)建设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以1—2个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建设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改进,推广生产设施、示范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化,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稻渔(鸭)综合种养等生产模式,广泛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等措施,推动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循环发展;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鼓励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按照绿色标准,为普通农户提供生产、加工、销售服务,订单生产比例超过90%,保障产品质量和稳定原料供给。
(二)完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全链条。主要建设分等、分级等产前处理设备,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装备升级,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与大型电商合作,建立绿色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或专属营销渠道。通过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充分享受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形成产加销有机衔接的全产业链条。
(三)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服务。完善绿色特色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资料、技术规程、产品等级等标准,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码制度,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构建全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挖掘特色产业品牌价值内涵,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品牌培育体系,实施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营销电商化“三化”行动,推广先进品牌培育模式,打造特色种养产品金字招牌、精品的企业品牌。
支持方式及建设条件:
(一)支持方式。2019年选择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好、提质增效潜力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省份实施推进,支持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宁夏10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实施绿色循环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筹相关因素测算下达补助资金。各省根据建设条件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申请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各地可按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集中用于绿色循环特色农业发展。
(二)建设条件。实施绿色循环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一是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实施绿色循环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积极意愿,在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电保障等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和支持措施。二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产业资源特色较鲜明、比较优势较明显、市场认可、出口潜力较大,优势特色主导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三是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潜力大。项目区原则在一个县域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规模适中,便于集中打造,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已初步建立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化监管;具有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或农民合作社,市场主体间构建了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小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具体建设条件由各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项目遴选确定后,请于4月30日前两部门联合发文将项目推荐文件、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和实施方案(样式见附件2)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查备案(统一报送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一式3份),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cystscy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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