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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第三方质检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农机局
2019/6/18 8:52:59
20715
导读:为贯彻落实国发〔2018〕4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财政支农项目的监管和验收评估,提升项目实施质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借鉴有关省份在开展农机化生产作业补助项目监管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省农机发展中心结合我省农机化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深松作业第三方质检试点工作。现将《山西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第三方质检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8〕4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财政支农项目的监管和验收评估,提升项目实施质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借鉴有关省份在开展农机化生产作业补助项目监管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省农机发展中心结合我省农机化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深松作业第三方质检试点工作。现将《山西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第三方质检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2日
 
  附件
 
山西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第三方质检服务工作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在当前“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对标先进,面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承担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等财政支农项目,依据相关政策和标准,试点开展第三方质检服务,形成质检报告,作为财政部门兑付作业补助资金的可靠性材料和科学依据。质检服务应坚持“政策、规范流程、工作严谨、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由第三方质检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组织质检(技术)人员,采用科学的质检方法与手段,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秉承严格的职业道德,有序的开展质检工作,提炼、总结财政支农项目第三方质检服务的经验与管理模式,助推我省农机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试点推荐
 
  每个市推荐1-2个县作为深松作业采用第三方质检方式的试点县,质检服务经费从试点项目县财政配套工作经费中支出。各市、县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三方质检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对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的重要意义。县农机部门要安排专人协助第三方做好质检服务工作,争取地方财政资金,保障农机深松工作和质检服务经费。
 
  、第三方质检资质
 
  开展质检服务的第三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其业务范围中必须具有土壤耕作质量检测服务相关事项;(2)其质检人员应具备农业、农机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国家农业技术员职业资格,数量不少于10人(非财政供养人员);(3)拥有合格的农机作业检测设备、工具;(4)能够出具科学、规范的质检报告。
 
  四、工作程序
 
  (一)审定质检工作方案
 
  项目县农机部门要对第三方质检资质进行确认后方可委托其开展质检服务,并对第三方制订的深松质检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同意盖章后报所在市农机部门及相关单位备案。
 
  (二)签订质检服务合同
 
  开展质检服务的项目县,应与第三方签订质检服务合同。质检服务合同是规范深松作业质检服务各相关方权责的法律性文件。合同要明确质检工作的深松作业面积、检测方式、质检费用支付、数据保密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三)提供相关材料
 
  质检服务合同签订后,县农机部门应将质检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提供给第三方:(1)县级深松项目实施方案;(2)机手作业合同;(3)作业机手自律承诺书;(4)县级平台授权账号;(5)县农机部门、监测终端设备服务商对每一台深松作业机组作业情况出具的标定报告。
 
  开展质检核查
 
  第三方要采用、可靠的深松质检远程监管系统开展质检工作。质检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做好影像、照片、文字、数据等质检资料的存档,按时向县农机部门提交存档资料和质检报告。深松作业期间,第三方应对所有作业机手在远程监测平台上的作业数据进行核查,同期对平台随机抽查到的作业地块进行现场质检。
 
  1、作业数据在线核实
 
  重点对平台作业合格率 ≥ 85%的所有用户实施在线核查,对每一位机手作业数据进行深度分析,重点分析作业轨迹与作业影像的关联性,去除无效面积,确定达标面积。
 
  2、作业数据现场质检
 
  从每台深松机作业地块中随机抽取两块核查地(两个地块间隔不超过50米或连续作业过程中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视作同一块地),每块地至少挖2个深松剖面坑结合五点法进行质量核查,单台深松机当季作业面积抽查比例不低于5%。
 
  3、作业机具现场复检
 
  深松作业期间,第三方应采用随机方式对作业机具远程监测终端标定报告、机手自律承诺书、作业合同等进行复检。机具复检率不低于当季投入作业机具总数的50%。
 
  提交质检报告
 
  第三方质检核查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农机部门提交质检报告,质检报告是实施第三方质检服务工作的结论性文件。县农机部门依据质检报告,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质检报告内容应包含以下材料:
 
  1、质检服务合同;
 
  2、质检情况分析报告;
 
  3、数据报表:(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数据表;(2)农机深松机具信息登记表;(3)农机深松作业质量核查表;(4)农机深松作业现场质检信息采集单;
 
  4、智能终端标定报告;
 
  5、合作社(机手)深松作业合同、深松作业承诺书、作业数据报告等内容。
 
  五、质检判定与争议处理
 
  (一)执行标准
 
  作业质量执行农业部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深松应打破犁底层,深松作业深度 ≥ 25厘米,相邻两铲间距 ≤ 2.5倍的深松深度。
 
  (二)面积判定
 
  深松作业补助资金的面积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的达标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和经第三方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
 
  1、达标面积判定。达标面积是作业深度合格率 ≥ 85%(以深松监测平台在线监测数据为依据)的作业地块面积。深松作业深度合格率 ≤ 85% 的地块达标面积为零。
 
  2、不合格面积的判定。同一地块两个测试区域测试参数全部合格即认定该地块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质检过程中连续两次抽查发现同一机手不同作业地块深松质量全部不达标时,原则上可视为该机手所有地块作业质量全部不合格。
 
  (三)机具复检判定
 
  第三方在复检过程中如发现作业机手存在违反标定报告、机手自律承诺书的情节,建议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取消该机手当季作业所有面积,两年内不得从事深松等财政补助项目。
 
  (四)争议解决
 
  对于异常作业数据,第三方应及时通知县农机部门与作业机手,依据相关标准及流程进行处理。
 
  六、监督管理
 
  市、县农机部门在作业前应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人员,在熟练掌握深松作业技术、机具维修技能的基础上,加强质检要求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作业主体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要加强对深松作业实施主体及第三方的监督管理,杜绝深松作业实施主体及第三方伪造质检工作痕迹、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凡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质检要求开展质检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方,省、市、县农机部门将严厉追责,并取消第三方在省内从事深松质检工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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