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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2019年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6/18 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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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机鉴〔2019〕68号)要求,现就2019年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机鉴〔2019〕68号)要求,现就2019年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申请要求
 
  换证与初次鉴定的申请材料和申报流程要求相同,申请换证产品不受新发布的产品种类指南限制,申请时选择原获证产品所属的产品类别和品目。申请换证的产品及涵盖产品的型号名称应符合现行有效的推广鉴定大纲要求。
 
  二、换证依据
 
  产品一致性检查依据现行有效的推广鉴定大纲进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进行。对于现行有效的推广鉴定大纲中的新增要求,由企业自我声明其产品符合现行有效的推广鉴定大纲要求。
 
  三、申请时间
 
  2019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工作日受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当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以下材料:
 
  (一)《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二)原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鉴定机构出具的变更确认文件(适用时)、企业自主变更批准文件(适用时)等复印件一份;
 
  (三)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一份;
 
  (四)产品规格表(格式见现行有效的推广鉴定大纲);
 
  (五)《企业自我声明》一份(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一) 申请材料以每种型号产品为单元,按申请材料内容依次排好,分别以燕尾夹装夹,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
 
  (二) 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
 
  (三) 企业应一次性集中申报。
 
  (四) 申请材料要保证真实有效,因提供材料不实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六、受理部门信息
 
  受理部门: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质量管理科
 
  单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霍山路86号
 
  邮政编码:230031
 
  联系电话:0551-65128029
 
  联系人:朱燕媚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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