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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关于做好农机新产品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和植保无人飞机现场演示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19/6/19 16: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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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8〕64号)和《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农计字〔2018〕29号)精神,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的备案工作,经研究,由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承担我省2019年农机新产品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和植保无人飞机现场演
  【农机网 通知公告】 赣农机函〔2019〕30号
 
  各有关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处):
 
  根据《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8〕64号)和《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农计字〔2018〕29号)精神,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的备案工作,经研究,由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承担我省2019年农机新产品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和植保无人飞机现场演示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评价内容
 
  (一)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根据相关企业提供的试点产品应用地点,温室大棚田(场)间验证评价工作由南昌市、萍乡市、新余市、上饶市、吉安市、赣州市、抚州市、宜春市农机化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完成(具体安排见附件1)。验证实施单位通过实地察看,了解参与备案的农机新产品的基本情况、当前状态、用户反馈情况,并完成《江西省农机新产品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报告》(见附件2)。
 
  (二)现场演示评价:植保无人飞机现场演示由吉安市、赣州市、抚州市农机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3)。通过现场演示,对参与投档的植保无人飞机的基本配置和参数、产品外观、基本性能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完成《江西省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现场演示评价表》(见附件4)。
 
  二、相关要求
 
  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和现场演示评价是保障农机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客观公正予以评价,真实记录评价内容,于6月28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联系人:曹响才;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附件:1.江西省2019年农机新产品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安排
 
  2.江西省农机新产品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报告
 
  3.江西省2019年植保无人飞机现场演示评价实施安排
 
  4.江西省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现场演示评价表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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