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职业农民,晋出台13项地方标准
- 来源:农机网原创
- 编辑:四夕
- 2019/6/24 17: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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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此前,《职业技能提升方案(2019-2021年)》印发,要求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13项《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在此背景下,山西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出加快建设“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总体部署,建立职业农民技能评价标准。山西省通过组织30多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深入产业大县实地调研,并结合全省农业发展实际和农民技能培训实践,编制形成了玉米、小麦、水果、蔬菜、中药材、谷子、燕麦、油菜、牧草、猪、鸡、牛、羊等13个产业(专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初稿。此后,山西省经过多次召开研讨会、专家论证会、意见征询会,反复斟酌、修改完善,并在晋中、长治、运城3个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性考核评价4108人,13项《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地方标准于6月10日正式在全省发布实施。
可以说,13项标准的制定正是以打造的职业农民为抓手。标准基本涵盖了农、药、畜等多个产业,在农业生产各个环节都对农民提出了更高要求。据了解,该标准的制定主要以产业和品种为依据划分标准体系,以生产全过程全周期为主线串接各个生产环节,分初、中、高依次递进构架技能要求和知识点,更精细对接指导生产实际。
13项生产技能评价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评价方法、评价组织、评价程序和等级确定等。评价标准分初、中、高三个等级,按生产环节划定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标准侧重实操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按3:7进行,总成绩60分以上者合格,山西省对考核评价合格者颁发《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
各项技术培训有序开展,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
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对于《职业技能提升方案(2019-2021年)》来说至关重要。13项标准出台,通过下发培训通知,山西省即将在6月27-28日举办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机操作手培训)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对职业农民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分享相关经验。事实上,在此之前,山西省就在通过积极推进各项技术培训有序开展,持续促进职业技能提升。
6月18日,曲沃县农机中心召开大葱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项目培训会。培训会现场,技术人员向广大参会群众介绍大葱生产机械化移栽、起垄、培土、收获等一系列作业环节,并对大葱生产机械化移栽进行现场演示。
6月9日,平顺县农机中心召开谷子机械化集成技术培训及机具演示会。相关研究员先后就谷子种植和农机具操作技术进行详细讲解,重点讲解谷子铺膜穴播免间苗技术。随后,技术人员在田间进行了谷子机械化播种作业演示。
6月4日,昔阳县农业机械中心召开玉米割苗技术培训暨割苗机械现场演示会。技术人员分别为参训人员进行新技术课堂培训和新机械现场演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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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持证职业农民力争达15万人以上
为贯彻实施13项标准,切实做好职业农民技能评价工作,山西省将在今年职业农民培育中全面推开考核评价工作。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三晋新农民鲲鹏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全省持证职业农民达15万人以上,中技能持证比例达50%以上,在全国建立农业行业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与体系,打造一支适应乡村振兴的高素质农业技能人才队伍。
今年重点任务是实施职业农民持证“221行动”,全省培训职业农民5万人,力争考核合格颁证人数达4万人以上,其中初级2万人、中级2万人、1000人。下一步将大力度引导各地对持证农民在土地流转、金融信贷等方面优先支持,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竞相成长的激励机制,全面推开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结语:在当前人口红利萎缩,农村“老龄化”和“空心化”日益严重的现实情况下,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对于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
随着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的逐渐推进,各项相关政策不断出台。而只有各相关部门共同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才能够有效促进新政策的落地实施。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的有机衔接,为更好地营造出技能成才良好环境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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