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农机新产品、植保无人飞机及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购置补贴归档信息(2019)的公示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
- 2019/8/2 8: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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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通知公告】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要求,经区内外农机生产企业自愿自主投档、专家审查,形成了2019年内蒙古农机新产品、植保无人飞机及畜牧业选型产品购置补贴归档信息表(见附件1、2),现予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天:2019年8月1日—8月7日。
二、未通过审查产品处置
本批次未通过审查产品,在归档系统内已处于“待修改”状态,未通过原因已通过归档系统注明。
请相关企业针对审查提出的问题,按操作流程在投档平台内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在公示期内将补充材料重新上传至有关模块或借用模块,上传文件格式为PDF。不受理其他方式意见反馈。
三、有关要求
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生产企业应对其自主归档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间生产企业应对公示的补贴产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报送虚假信息导致本企业产品补贴额畸高、申报产品归档信息与机具实物不符等问题,且企业未主动报告的;被农业部、相关省(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违规处理暂停、取消补贴资格、列入黑名单,被国家或内蒙古抽查不合格产品,我区将采取联动处置措施,凡违规申报备案、不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7〕9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请企业认真核对投档产品信息。除本企业产品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其他企业产品有异议的,于2019年8月7日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反馈至*电子邮箱(反映其他企业产品)。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企业已核实无误且无意见。待公示结束后,无异议产品将即刻导入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实施;有异议的产品待购机补贴办公室按工作程序完成复核后导入系统。另外,2018年已归档,导入补贴辅助系统的畜牧业选型产品,将予以解封。
联系电话:0471—4300268、4300269
电子邮箱:nmnjwz@126.com
附件:
1、内蒙古农机新产品、植保无人飞机及畜牧业选型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2019)(评阅通过58各,公示稿)
2、内蒙古农机新产品、植保无人飞机及畜牧业选型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2019)(待修改33个,公示稿)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
2019年8月1日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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