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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特色林果业“生产 加工 营销 科技 品牌”多样化发展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19/8/16 16: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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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82号建议(关于大力支持发展新疆特色林果业的建议)进行了答复,指出农业农村部把发展特色林果业作为推动新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机网 地方农机】日前,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82号建议(关于大力支持发展新疆特色林果业的建议)进行了答复,指出农业农村部把发展特色林果业作为推动新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内容如下:
 
  建设林果示范基地,拓宽特色林果产品营销渠道
 
  2009—2016年,农业农村部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大力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有效加快科技应用,带动产业提档升级。
 
  2017—2018年,农业农村部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新疆开展绿色高质整建制创建,集成推广经济作物高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引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新疆开展绿色高质行动,集成“全环节”绿色技术,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全县域”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带动大面积提质增效。
 
  同时,进一步拓展农民合作社功能,目前*社超过8000家,县级以上各级示范社超过18万家;拓宽产品营销渠道,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组织了500余场品牌农产品专场推介,全国各地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签约金额超过450亿元。
 
  “生产+加工+营销+科技+品牌”林果产品全产业链融合类项目实施
 
  2012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将新疆纳入实施范围,六年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5亿元,支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
 
  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地综合运用贴息、奖补等政策,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
 
  2019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生产+加工+营销+科技+品牌”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的格局。
 

  致力于开展品牌推选工作,开展一系列品牌推选活动,积极推广新疆品牌农产品;加强品牌产品营销推介,借助中国农产品交易会、中国茶叶博览会等农业展会以及产销对接等活动,营销推介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近年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品牌推选推介活动,一大批贫困地区区域公用品牌脱颖而出,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实施“特色林果业+旅游”等新兴产业建设项目
 
  2017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2018年,印发《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
 
  林业局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林草局会同民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发布《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大力开展自然教育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开发利用森林多种功能,推动森林旅游、自然教育科普、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培育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业态,促进经济林果产业提质增效、融合发展。
 
  加强品牌培育,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截至目前,共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区)388个,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10个,在全国树立了一批*,培育了一批品牌,成为产业发展的样本。
 
  加大宣传推介,根据不同时节和主题,开展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推介活动,向社会宣传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同时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社会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拉动市场消费,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本文由农机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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