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落实粪肥还田“后一公里”,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19/9/4 10: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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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日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853号建议(关于加快落实粪肥还田“后一公里”问题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第6853号建议答复
加大畜禽粪肥施用技术推广力度: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初步集成类型多样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包括“有机肥+配方肥”模式、“果(菜)—沼—畜”模式、“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模式、“有机肥+机械深施”模式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有机肥企业、规模养殖场、种植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协议,统一开展专业化施肥服务。农业农村部成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模式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围绕关键技术,强化科技攻关。
加强粪污还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先后支持585个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处理机构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使用方向,支持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治理。
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不断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推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连续两年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培训,全面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明确整县推进项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举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畜牧业绿色发展、种养业温室气体核算技术、异位发酵床和高架网床技术等专题培训6期,累计培训1600余人。连续两年举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论坛,开展畜禽粪污、设施设备、微生物应用、碳资源管理、能源化利用、资本运作等专题研讨,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
事实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项目完成后,县域内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要得到全面提升,畜禽粪肥田间贮存和利用设施要得到全面完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逐步规范,粪肥还田利用渠道畅通,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整省、整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地区,2019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早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中也对粪肥还田做出了详细部署。
《通知》表示重点支持两方面内容:一是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二是支持规模养殖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按照种养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对猪当量(以生猪、牛存栏量折算猪当量,1头牛相当于5头猪)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省下达。为体现激励约束,强化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年度安排。对于2019年新启动项目,今年安排部分资金,明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后续资金;对于2018年启动实施的项目,今年安排剩余资金。各地可根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规模,结合本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补助方式、对象和标准,总体上要兼顾平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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