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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农用无人机作业服务规范应用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2019/10/17 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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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的精神,积极发展和规范植保无人飞机应用,促进植保无人飞机提质升级在多领域应用的健康发展,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拟定于10月底在青岛市举办全国农用无人机作业服务规范应用交流活动。
  【农机网 通知公告】各有关单位、分会会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的精神,积极发展和规范植保无人飞机应用,促进植保无人飞机提质升级在多领域应用的健康发展,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拟定于10月底在青岛市举办全国农用无人机作业服务规范应用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分会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农用航空分会
 
  二、活动内容
 
  (一)农用无人飞机的安全应用规范及案例分析;
 
  (二)农用无人飞机作业服务运营过程中相关标准规范解读;
 
  (三)农用无人飞机驾驶员培训及要求;
 
  (四)农机服务组织无人飞机应用经验交流。
 
  三、参加对象
 
  拟邀请有关部委负责人、相关专家学者,各级农机服务组织管理人员,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无人飞机生产企业负责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分会和农用航空分会会员等。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
 
  地点:青岛世界博览城展览中心威斯汀酒店会议中心二层207会议室(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7977号)。
 
  五、其它事项
 
  (一)请参加人员于10月21日前将活动回执(附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中国农机化协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分会秘书处。联系人:徐子晟、董洁芳,电话/传真:010-59199092/59199097,E-mail:zhdch@camtc.net。
 
  (二)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住宿,参加人员食宿自理,自行前往活动地点。
 
  附件:活动回执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活动回执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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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注:请于10月21日前将活动回执发至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分会,电话/传真:010-59199092/59199097;E-mail:zhdch@cam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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