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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工作,加强推广鉴定产品监督检查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19/10/28 9: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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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通过鉴定颁发的鉴定证书,在有效期满符合现行鉴定大纲要求的,实行注册管理,此前按原《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取得证书的产品,需要根据现行鉴定大纲进行转换后,才能在有效期满时实行注册管理。
  【农机网 监管快讯】新《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通过鉴定颁发的鉴定证书,在有效期满符合现行鉴定大纲要求的,实行注册管理,此前按原《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取得证书的产品,需要根据现行鉴定大纲进行转换后,才能在有效期满时实行注册管理。
 
  为此,农业农村部要求,由发证的鉴定机构依据新鉴定大纲,对产品的一致性及证书、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换领新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在换证工作中,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了初次鉴定要求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评价等重复性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简化工作流程,缩短企业获证时间,优化管理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换证工作,确保获证产品的符合性,为证书注册提供保障。
 
  换证工作不留空档期
 
  为做好今年的换证工作,总站及时发布了《关于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换证对象、申报程序、时限以及换证检查内容等作出明确要求,尤其是对新鉴定大纲中新增的要求,明确采取由企业自我声明其产品符合新版推广鉴定大纲要求的方法予以确认,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为确保证书有效期衔接,在证书有效期满前给企业换发新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不留空档期,保护获证企业权益,延续证书续展的做法,规定6月30日前完成换证申报,12月底前鉴定机构完成换证工作。截止6月30日,共接收换证申请2000余个,圆满完成换证受理审查、任务分配等各项工作,保障了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地方落实上,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推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产品得以推广应用,福建省着力推进农机鉴定试点改革,实行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发放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在现有鉴定机构的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科研机构、大学院校等事业组织申报成为第三方农机鉴定机构,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农机检测资质能力,进一步扩大福建省农机鉴定产品种类范围,促进福建省先进适用的特色农业机械推广走向全国市场。
 
  换证检查是原《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必需环节,作为过渡性工作要求,还将持续几年的时间,今后的换证工作将继续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方便。
 
  “双随机一公开”证后产品监督工作全面展开
 
  为做好2019年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以下简称证后监督),统一方法、明确程序、规范要求,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在吉林省延吉市召开了2019年度证后监督工作启动会。宣讲农机化、农机鉴定和证后监督工作形势,讲解2019年部级农机推广鉴定产品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及证后监督证据采集及应关注的事项,并进行集中研讨。
 
  开展获证产品证后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 “放管服”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提高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性、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是鉴定机构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抓手。
 
  日前,山东省启动了2019年度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工作,在“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上抽取了监督检查的25家企业的31个获证产品,以及6名组长和6名组员,此次抽取的获证产品包括喷雾机田园管理机、深松机等。同时对承担部级监督检查的11家企业29个获证产品进行了任务分配。2019年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检查工作预计在11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文由农机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信息处、山东省农机化信息中心、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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