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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2019年度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自主投档的补充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9/11/22 8: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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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2019-2020年黑龙江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要点》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生产需求和专家建议,对部分新产品申报分档标准加以完善,现就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自主投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机网 通知公告】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2019-2020年黑龙江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要点》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生产需求和专家建议,对部分新产品申报分档标准加以完善,现就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自主投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产品投档
 
  (一)投档产品范围与资质要求
 
  1.投档产品必须在《2019年新增品目及新产品试点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中的新产品品目范围内。
 
  2.申报归档产品的农机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由生产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黑龙江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投档申报书(样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经过备案登记)(复印件);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实用新型发明、整机发明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评价证明之一(复印件);
 
  6.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检测报告);
 
  7.提供县级以上农机鉴定、推广、科研单位开展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
 
  8.推广鉴定报告或专项鉴定报告(如有,可不提供6、7项材料)。
 
  (三)相关要求
 
  各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不能进入黑龙江新型补贴产品范围的后果自负。对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该企业产品的补贴资格,并由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四)投档方式
 
  生产企业将以上所要求的纸质材料胶装成册,每个型号产品独立成册,加盖生产企业骑缝印章,材料中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纸质材料1份。并于2019年11月27日17:00前将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质量监督办公室。
 
  二、投档时间
 
  投档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7日。
 
  三、联系方式
 
  投档受理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质量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彬、孟繁锃
 
  联系电话:0451—53738677
 
  投档咨询QQ群:141678621
 
  邮递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街长安路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邮编150301
 
  补贴政策咨询:
 
  联 系 人:曹健
 
  联系电话:0451-82659439
 
  附件1:2019年新增品目及新产品试点补贴额一览表
 
  附件2:2019年黑龙江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投档申报书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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