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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机局对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项整治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19/11/27 14: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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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2019年5月“一卡通”专项治理、7月农业农村民生领域专项整治、9月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稽查,对伊犁州、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州等地(州、市)的25个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对46个乡镇的312购机户进行了入户抽查。地(州、市)对60个县(市、区)的1594户进行了检查,全疆90个项目实施县市都进行了自查。
  【农机网 补贴动态】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对此前开展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项整治稽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如下:
 
  近三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方面,2017年中央拨付购置补贴资金8.064亿元,当年可使用补贴资金总额13.394亿元(含累计结转5.33亿元),全年使用补贴资金7.26亿元,共购置各类机具4.9万台,受益农户3.6万户。2018年中央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16亿元,当年可使用补贴资金总额7.736亿元(含累计结转5.72亿元)。全年使用补贴资金6.74亿元,购置机具3.66万台,受益户2.91万户。2019年中央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上一年结余资金0.84亿元,当年可用资金6.84亿元。截止11月6日,全疆共执行购置补贴资金6.52亿元,购置机具近2.98万台套,受益户2.18万户。截至目前,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95.2%,其中:昌吉州、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地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博州、阿勒泰地区基本实施完毕。喀什地区的叶城县实施进度55%,泽普县实施进度58%,和田地区和田市实施进度42%、墨玉县实施进度65%,哈密市实施进度72%,需要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基本情况:从2019年5月“一卡通”专项治理、7月农业农村民生领域专项整治、9月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稽查,对伊犁州、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州等地(州、市)的25个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对46个乡镇的312购机户进行了入户抽查。地(州、市)对60个县(市、区)的1594户进行了检查,全疆90个项目实施县市都进行了自查。
 
  工作成效方面,通过自治区稽查和地(州、市)检查、县(市、区)自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36个。根据上报情况,目前发现的问题线索除大部分已整改落实,4个违规案件问题线索正在整改落实。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整改情况。发现线索问题45个。一是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不够。主要是主动作为不足,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信息录入、核验公示、申报资金、抽查审批、资金兑付过程中存在慢作为、推诿扯皮问题,导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兑付进度慢等问题。主要涉及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塔城地区等地(州、市)。二是未按《关于改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6号)文件规定落实乡镇、村主体责任,仍由购机户直接到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办理购置补贴业务,增加群众负担。主要涉及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
 
  2、补贴资金兑付不及时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发现线索问题23个。由于各乡(镇)享受补贴对象分散,乡镇补贴工作人员紧张,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经费有限等,存在补贴核验跟进不及时,不能及时上报审核数据。主要涉及阿克苏、巴州、博州、和田、喀什、乌鲁木齐、塔城、克州等地(州、市)。
 
  3、补贴机具核验、铭牌不规范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发现线索问题17个。主要是乡镇负责购置补贴人员不固定、调换频繁,补贴政策、操作程序、铭牌规范等业务不熟悉,不能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机具核验和铭牌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博州、巴州、吐鲁番市、哈密市等地州市。
 
  4、购置补贴申报资金需求摸底测算不科学问题及整改情况。发现线索问题4个。没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资金需求测算凭经验,决策不科学,导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沉淀或不能满足群众购置农业机械需求。主要涉及和田地区、塔城地区、喀什地区、哈密市等地(州、市)。
 
  5、购置补贴政宣传不到位及整改情况。发现线索问题19个。因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审核、兑付及补贴标准等信息了解不全面,对政策知晓率不高。主要涉及哈密、塔城、克州、吐鲁番、克拉玛依、喀什等地(州、市)。
 
  6、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发现线索问题4个。个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违规扣取手续费,造成补贴资金没有全额发放至农民手中。主要涉及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巴州。
 
  7、个别企业和农户违规套取国家购置补贴资金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发现2017年以来线索问题16个,已整改12个,4个问题线索于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主要涉及巴州、和田地区、伊犁州、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吐鲁番市。
 
  8、发现其他类问题8个。主要是购置补贴资金短缺、购机户不能及时享受补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户和经销商经济往来问题;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少等问题。均已作政策解释并向相关部门反映。
 
  工作亮点:
 
  1、建立健全补贴工作责任机制。各地(州)市、县(市)区均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农机)、纪检监察、财政、林草、畜牧兽医、审计等多部门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资金计划安排、争取金融信贷支持等重大事宜。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起“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2、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昌吉州、哈密市能够充分发挥好乡镇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6号)文件精神,每个乡镇都有1名具体负责农机补贴工作的人员,业务熟悉,对区域内的农机补贴情况掌握充分,方便群众办事。二是昌吉州能够落实监管责任,严把补贴机具核验环节,严格执行机具铭牌管理规范,凡是补贴机具铭牌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补贴,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转变作风,提率。哈密市、伊犁州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申请、兑付工作,每半个月左右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核验,核验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从享受补贴农户申请到资金兑付,不超过3个月(其它地(州、市)一般3~5个月,有的超过6~8个月),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3、补贴工作机制制度逐步完善。形成了从资金分配、产品归档、补贴额测算、分档、补贴申请、核实、兑付、信息公开、软件系统到绩效管理等覆盖补贴工作的办法、规定和制度,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和公正实施保驾护航。为解决农户兑付资金慢的问题,2019年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重新修订了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流程,已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19〕38号)。
 
  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重视不够。各地(州、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组织人员不够有力,要求不严。特别是个别县(市、区)深入乡镇村自查工作力度不够。只上报了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入户检查数据,没有统计上报各县(市、区)入户自查数据,工作不够细致。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6号)文件精神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政府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部分乡镇村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信息录入、核验公示、申报资金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县(市、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抽查、审核审批责任不够到位、慢作为;个别县(市、区)财政部门监管、资金兑付责任不够到位。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机部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职责任务不清。
 
  三是监督监管力度不够。压力传导不够,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各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对近三年已办结的违规案件及购置补贴工作中存量问题“回头看”力度不够,信息共享不够畅通,区、地、县未形成合力,长效机制不健全。
 
  四是专项稽查工作成效不明显。稽查工作不深入,发现表面问题多、深层次问题少,强调客观原因多、查找自身问题少,存在当“太平官”的思想,导致上报稽查工作总结、问题线索清单简单,整改落实不够有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中,注重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自查、检查,对实施深松补助、“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治区支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自查、检查力度不够。
 
  五是基层人员不固定。特别是县(市、区)、乡镇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跟踪督促落实不够,加之具体工作人员调换频繁,相关业务人员对政策不熟悉,政策理解不透,核验工作不够扎实,把关不严。
 
  六是宣传引导不够到位。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政策咨询、服务电话不畅通,致使一些农牧民对相关补贴政策、补贴程序、补贴标准等不了解、不清楚。导致购买机具后难以兑现购置补贴。
 
  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突出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进一步梳理完善前一阶段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清单、整改落实台账、整改落实佐证材料、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2019年11月28日前,上报自查、检查进展情况、问题清单。2019年12月10日前,将深化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报告、问题线索清单、整改台账、整改落实佐证材料、整改落实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再发现工作不力、不深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专题向自治区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综合督导组报告,同时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馈。
 
  本文由农机网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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