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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组织开展新产品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农机信息网
2019/12/2 9: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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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2020年陕西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19〕71号,以下简称新产品试点方案)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委托陕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组织开展茶叶炒(烘)干机、果园作业平台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以下简称田间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2020年陕西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19〕71号,以下简称新产品试点方案)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委托陕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组织开展茶叶炒(烘)干机、果园作业平台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以下简称田间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茶叶炒(烘)干机品目中的茶叶发酵机、果园作业平台品目中的果园作业平台(含牵引式、自走式),且需符合新产品试点方案产品补贴资质条件前两项要求。
 
  二、地点时间
 
  田间验证工作集中开展,其中:茶叶发酵机田间验证地点设在平利县惠民茶叶服务专业合作社(安康市平利县长安镇),果园作业平台田间验证地点设在咸阳绿港种植专业合作社(咸阳市乾县阳峪镇),具体试验时间由陕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另行电话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自愿参与我省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确定参加田间验证的生产企业,请将报名回执、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于12月6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生产企业应按要求,提供试验验证机具,并对提供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的机具安全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三)委托单位依据田间验证方案(附件3)对参与验证的产品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并根据记录及试验验证情况撰写田间验证评价报告。田间验证报告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29-33228263、62822221
 
  电子邮箱:527084676@qq.com
 
  附件
 
  1、参加田间验证报名回执
 
  2、田间验证申请表
 
  3、田间验证方案
 
  4、田间验证报告格式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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