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抓紧核对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发票信息的通知
-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19/12/13 8: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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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要求,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2019年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新增了生产企业“发票确认”功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核对产品销售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一步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生产企业主动开展了“发票确认”工作,截至2019年12月10日,尚有小部分生产企业未完成此项工作。
为此,我委请有关农机生产企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有补贴产品“发票确认”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将暂停其所有产品补贴资质,在辅助管理系统内予以封闭,直至其完成2019年补贴产品“发票确认”工作。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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