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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征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分档调整意见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19/12/24 8: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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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8〕18号)要求,特征求你单位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分档调整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8〕18号)要求,特征求你单位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分档调整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一)品目新增
 
  对属于《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见附件1)但仍未列入我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品目,提出品目新增意见,按照《江西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新增意见表》(附件2)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二)分档调整
 
  对照《江西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3),提出需要新增、删减或合并的机具分档意见,按照《江西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调整意见表》(附件4)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二、有关要求
 
  (一)充分征求意见
 
  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并召集重点县(市、区)进行研讨。同时将研讨结果征求种植业、畜牧、渔业等行业部门意见,形成本地上报意见。
 
  (二)提供完整资料
 
  各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生产需要提出新增建议,拟定新增品目和新增分档须按照要求提供主要产品应用情况,包括主要产品的型号、生产企业、主要技术参数、产品销售单价、本地拥有数量、产品图片等。
 
  (三)按时报送
 
  请各地于2020年1月9日前将意见表纸质版(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申请表格需内容完整、符合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推荐。无新增机具品目和档次调整意见的,也需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曹响才,电话:0791-86234564,传真:0791-86236585,邮箱:cyfzk86234564@163.com。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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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9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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