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山东省菏泽市农机中心
- 2019/12/27 8: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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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通知公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菏泽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战略要求,以推进“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以服务乡村振兴和满足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需要为目标,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以“两全两高”和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为总抓手,补短板、挖潜力、增优势,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和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扎实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全市建成5个省级“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继续提升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主要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实现重大突破,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得到全面发展。加快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建成协调有效的农机装备产业自主创新体系。
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全市建成“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市。在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继续稳定和提升的同时,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机装备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适用性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加速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升级
(一)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推进农机装备产业链协同发展。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础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协同攻克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电子信息等“卡脖子”问题,促进种养加、粮经饲全程全面机械化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创新,研发先进适用的各类农业机械,既要发展适应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大中型农机,也要发展适应小农生产的小型农机以及适应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支持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开展农机装备工程化验证,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新模式。落实首台(套)保险补贴制度,推荐农机新产品纳入《山东省技术装备新产品推广目录》。支持农机装备重大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公关项目。
(二)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 提升农机装备产业生产创新能力。加强农机装备产业计量技术能力建设,提升试验测试和鉴定能力。推动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结果。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打击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在已研发创新并生产的免耕播种机、智能播种机、深松机、打捆机、玉米剥皮机和大蒜、芦笋、山药、花生等经济作物收获机和其它机型的基础上,重点提升现有农机装备的产能和产品性能,朝着智能化、信息化、复式作业、高效、低耗、环保方向发展。
三、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
(三)全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速推进以花生和大蒜为重点的经济作物机械化。聚焦粮食干燥、高效植保、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薄弱环节,加大机械推广、试验示范和服务支持力度。对开展深耕深松、秸秆精细化还田、粮食干燥等生产服务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规模化全程托管服务组织进行扶持。
(四)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根据果蔬、现代种业和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需求,完善技术路线,强化装备支撑,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着力在部分用工较多、机械基本成熟的环节领域首先突破。畜牧业重点发展青饲料收获、畜禽养殖和病死畜禽处理等机械化技术,水产养殖业重点发展水产品采捕烘干、水质检测处理、精准饲喂等设施装备,林果业重点发展果树管理与果实采摘平台以及清洗分级、包装、保鲜储藏机械化技术,农产品初加工业重点发展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
(五)推广应用绿色高效智能农机装备技术。强化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新技术试验验证力度。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大力支持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离田、水肥一体化、残膜回收利用、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补优补绿补新导向,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和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补贴试点,支持大马力、高性能和特色、复式农机新装备示范推广。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加大农机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力度,市大数据局要积极配合做好与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确保产生的数据能够共享使用,发挥数据大作用。创新“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新方式,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
四、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六)大力培育农机服务主体。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机作业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力度,针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信贷业务审批流程。市人民银行要对支持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重点农机品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按规定程序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落实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市银保监局要结合自身职能,指导辖区银行机构开展政策性农机购置贷款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银行积极探索对购买大型农机贷款进行贴息等。银行机构要针对服务辖区内购买农业机械的自然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社会经济组织推出“农机贷”。“农机贷”业务遵循“合作准入、额度适用、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原则,对农业机械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及农业机械产品实行准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行利率优惠、优先办理。
(七)积极创新农机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积极推进按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对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所产生的指标,优先安排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储藏、烘干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建设使用。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落实有关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通行费。
五、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八)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时,按设计标准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宽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提高农机适应性。
(九)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条件建设。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区域农机维修中心用地和确需性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鼓励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
六、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
(十)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农业工程学科建设,引导高校设置相关专业,并纳入公费农科生计划。加大*农林人才、*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力度,引导相关高校面向农业机械化、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构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体系。推动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农机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工程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建立农机人才培养师资库、教材库。支持农机人才出国留学、联合培养,大力引进人才。
(十一)大力培养农机实用型人才。将农机驾驶操作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对新购机农民提供免费培训。大力遴选和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将农机生产和研发人员纳入“菏泽工匠”评选范围,弘扬工匠精神。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市总工会要联合农机部门举办全市农机生产、操作、维修技能大赛,对其中的优秀选手颁发相关荣誉。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爱农村、爱农业、爱农民、懂农机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
七、工作要求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健全机制,保障经费。市级建立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强化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等工作。
(十三)明确部门分工。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农机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工作;经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艺与农机相互融合的研究;水务部门要做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畜牧、林业、水产及中小企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机械设备,积极支持农机化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强化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化项目实施的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在规划用地等方面,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对农机合作社的建设用地提供支持;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科研开发支持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农机市场管理;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对外合作交流和商务贸易的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其他部门也要根据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十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精神,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调动其发展农业机械化积极性。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广电、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宣传。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提升质量,以服务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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