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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及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2020/1/7 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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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传〔2019〕1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行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19〕25号)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深化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及加
  【农机网 通知公告】冀农机鉴字〔2020〕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传〔2019〕1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行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19〕25号)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深化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及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集中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重点整治内容包括:
 
  (一)牌证管理。重点整治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使用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证书和牌照,以及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与本人证件规定不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行为。
 
  (二)安全检验管理。重点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等行为。
 
  (三)隐患排查。在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点,深入田间、场院、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重点区域和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实施指导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双控”措施,促进安全生产。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
 
  (四)安全监理工作监管。重点纠正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等违规行为,以及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等失职行为。
 
  二、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春节”及“两会”期间,农村人员出行增加,货运任务繁重,农业机械违章载人、超限超载情况较为突出,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预案。结合春季农机作业特点,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一)强化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春节”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消除事故和火灾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新闻媒体,采取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等,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三)加强值守,妥善处理事故
 
  “春节”及“两会”期间,要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要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告,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响应,确保妥善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做好集中整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制度。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落实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包联责任制。要做好领导分县包联工作,实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台账清单。要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等活动紧密联系,确保各项工作相互融合促进,取得预期效果。
 
  (四)严格责任追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方式,对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领导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扎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省总站将适时开展督查。
 
  四、情况报送
 
  各地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有关工作措施、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和整改落实等情况于2020年2月10日前报送省站。同时,2020年12月31日前要定期向省站信息网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经验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报送2条工作信息。每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统计报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联 系 人:宋兴龙
 
  联系电话:0311-67267112
 
  电子邮件:1024463790@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
 
  2.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3.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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