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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开征求2020年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定意见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
2020/1/13 8: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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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众可根据辽宁省农机化发展需求,对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的创新型农机产品,提出专项鉴定大纲制定意见,并在2020年 2月 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农机网 通知公告】 为做好辽宁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快创新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要求,我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2020年度辽宁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意见。公众可根据辽宁省农机化发展需求,对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的创新型农机产品,提出专项鉴定大纲制定意见,并在2020年 2月 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1.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lnnjjgz@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邮编:110034,收件人:马兴,电话:024-86518601
 
  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
 
  2020年 1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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