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开展农机防疫情保春耕有关工作的通知
- 来源: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 2020/2/21 15: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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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区县农业(机)推广中心(站):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工作努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22号)精神, 全市农机系统要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误农时统筹安排做好春季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机防疫情保春耕有关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农机具保供工作。各地农机推广机构要结合当地农机具需求情况,积极联系农机生产、经销企业,组织货源确保各地供给需求,同时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打通运输梗阻,为运送农机具“上路下乡”提供便利,积极开展宣传,鼓励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开展点对点配送,让购机群体减少流动,少跑路、少接触。
三、积极开展春季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工作。各地要抓住天气回暖的有利时机,引导农民特别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复工复产,及时开展油菜、食用豆、蔬菜等在土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清理疏通沟渠,确保排水畅通,防止渍害发生,当前重点防控油菜菌核病、蚕豆赤斑病等。要积极开展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春耕生产,保障农资供应,开展技术指导,积极引导农户特别是种粮大户早谋划、早准备、早开展春耕生产各项工作,对疫情防控用工紧张地区以及缺乏劳动力的种植户,要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及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确保当地粮食种植面积不减、产量不减。要抓好农机具维修及零配件供应工作,保障不误农时。
四、做好农机防疫情保春耕情况的宣传和报送工作。要利用视频、网络、微信、电话等现代通信手段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及时做好摸底调查,掌握当前农机化服务主体复工、防疫情况及农机具投入春耕生产规模情况,同时做好农机防疫情保春耕农机化服务主体典型案例情况收集上报。
五、有关要求。各区县农业(机)推广中心(站)接到通知后,要积极按通知要求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并于待疫情结束前每周二上午12:00前将“区县农机系统防疫情保春耕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农机化服务主体防疫情保春耕情况调查表”(附件2)报送至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电子邮箱cqnjpx@163.com。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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