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试点工作的通知
-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 2020/3/5 9: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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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进一步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改善土壤结构,增强土壤肥力,有效解决土壤板结和耕层浅的矛盾,我厅决定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二)作业对象。在连续秸秆机械化还田适宜地区,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种植大户为重点,结合休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秋季作业为主,整村整镇推进,实现2-3年犁耕深翻一次的目标。
(三)技术路线。结合省级《稻麦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通过试点,总结探索出适应本地区的犁耕深翻作业技术路线、机具配套方案,同时形成可操作可推广的作业补助政策。
二、试点条件
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列为试点县的条件:
(一)地方政府重视。政府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和发展措施,制定有关作业计划和补助政策等。
(二)工作基础扎实。作业有一定规模,机艺结合紧密,技术成熟,实施秸秆还田补助政策工作绩效较好。
(三)服务能力较强。拥有一定数量的配套农机装备和农机服务组织,能够有效开展作业服务。
三、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要结合前期开展农机犁耕深翻作业调查情况和本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县推荐工作。请扬州市推荐3个县(市、区),其他设区市推荐1个。请各设区市于3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厅农机装备处。
2、省级拟对试点县按因素法适当增加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不单独安排专项资金。相关管理要求将在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里给予明确(另文下发)。
联系人:周忠诚,电话:025-86263026,邮箱:jsnjzbc@126.com。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相关资料下载: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试点县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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