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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机牌证管理及检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0/3/6 9: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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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前,我省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已有序开展,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误农时,保障农机化作业的顺利进行,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实施,现就做好2020年度农机牌证管理及检验工作通知如下: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设区市农机监理机构:
 
  当前,我省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已有序开展,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误农时,保障农机化作业的顺利进行,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实施,现就做好2020年度农机牌证管理及检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序办理农机牌证业务
 
  农机牌证管理面对一线农机手,直接影响春季农机作业的正常开展,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当地疫情,因地制宜办理农机牌证业务。
 
  各地要将业务办理信息向社会公开,轮流安排业务人员在岗,让群众少跑路、少费事;要灵活开展网络和电话预约,集中安排时间办理;要兼顾疫情防控和业务办理,控制办理人数,对于前来办理业务人员进行测温、登记,加强人员管控;要定期对业务大厅、办公用品进行消毒,为业务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确保监理人员的健康安全。
 
  二、积极做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
 
  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新发布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组织实施好年度检验工作。面对疫情,各地要制定好检验工作方案,既有效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又不耽误春耕夏收的农机化作业。各地要把握好春节后到麦收前这一时段,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技术检验的关系,加强技术检验,确保跨区作业机具畅通。在检验时对于重点项目、关键环节要严格把控,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判定检验结果,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对于运输型拖拉机,要严格查验交强险,无保险者不得进行检验,对制动、转向性能进行重点检测,排查隐患,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核发检验标志。
 
  各地要组织实施好今年农机监理装备建设项目,围绕提高检验效率,选购适用于本地的农机检验装备,提升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按规定办理异地检验、考试等,疫情期间,针对异地办理检验、考试的情况,各地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合法合规办理相关业务。
 
  三、切实落实农机免费管理政策
 
  农机免费管理政策是我省一项惠农政策,2020年我省加大了投入,各地要加强政策宣贯,扩大政策覆盖面和驾驶员知晓率,用群众便于理解、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及,让群众得实惠,政策显成效。
 
  各地严格落实政策相关要求,免收农机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前置条件收取费用,严禁搭车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严格执行政策实施要求,对于安全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登记造册,加强对政策资金的管理。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确保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落实到位,尽力将农机手驾驶证培训、考试纳入到免费管理范围内,让广大农机手能够通过正规培训、考试,提升驾驶技能,持证驾车,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农机牌证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机牌证管理,从源头规范和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一要安排专人管理牌证,按照需求报送牌证定制单,及时接收,对牌证质量进行抽查验收,对于作废、回收的牌证进行登记造册。二是要安排库房对牌证进行分类存放,部门领取牌证时需要专人登记,确保牌证的合法合规发放。三是加强牌证业务的培训,对业务人员进行牌证管理对象、流程、档案等方面的培训,业务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档案签字留痕,资料齐全合规完善,从源头提升农机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五、加强农机安全新规章宣贯
 
  农业部新发布的新规定规范已施行一年有余,贯彻落实工作任重道远,各地要继续加强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工作,将新规章在广大农村真正做到落地生根。
 
  一要在疫情期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人员培训,鼓励自学,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进行线上教学。二要组织专题培训,对新规定规范的原文进行逐条学习,对照本地实情,加深理解。三是要充分利用各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广大农机手定期发布法律法规常识,提升机手的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四是各地要严格遵守新规章的各项要求,在疫情时期更要严控,严禁违法违规发放牌证及办理相关业务。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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