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话题:拿什么保护农机消费者权益?
- 来源:农机网原创
- 编辑:四夕
- 2020/3/16 17: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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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编辑视角】每年的3·15对于各行各业来说,无异于是一场商业大考,牵动着无数商家和消费者的心。2019年3·15期间,农业农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局通过“3.15”晚会前的融媒体特别节目,向观众介绍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曝光了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农资打假案件,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农资打假知识科普。此外,农业农村部还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通过部属媒体及其他主流媒体向社会曝光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和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2020年,为了全力做好防控新冠肺炎工作,3·15晚会决定延迟播出。但是,晚会可以延期,农机打假维权我们不放松。
据农业农村部消息,截至2月27日,我国已经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174万元,共扶持了2.55万农户补贴购置农机具3.99万台(套)。可见,我国农机行业近年来发展之迅速,市场需求之大。但与此相对应的却是,市场上的农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设计先天不足、零部件质量不过硬、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售后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依然存在。
这些政策都在保护农机消费者权益
诚然,部分农机企业已经认识到了产品质量问题对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在发展过程中有意识地加码科技投入与服务投入,提高农机产品质量以及企业售后服务水平,认真摸底用户需求。国家也出台了各项相关政策保障农机产品质量,维护农机消费者权益。
2004年,一部专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提出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负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零配件供应和培训等售后服务责任;明确了监督抽查、市场监管、质量调查等一系列部门监管手段,加强质量监管。
2009年颁布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并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010年新修订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则进一步明确了农业机械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2020年,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组织开展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确定“农机3.15”主题是“聚力提质量,护农保春耕”,并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建立了“农机3·15”在行动专题宣传。此外,我国各地也积极响应,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全面开展“农机3·15”消费者保护权益活动。
抵制假冒伪劣,农机企业该这样做
对于农机企业而言,“弯道超车”过程中更需谨防“翻车”。现如今,我国农机行业到了转型升级的“风口”,农机企业要想在这股浪潮中不被淘汰,产品质量把关绝不能放松。此外,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各项经营行为更应以满足需求为出发点,产品要跟着需求走。纵观整个国内农业机械化发展历程,我们也不难发现,用户对农机产品的追求,总是伴随着农业进步需求而变化。随着农村购买农业机械差异化和层次化的进一步突出,传统的大田作物农机产品市场占有逐渐饱和,智能化、高效化的小众农机以及细分领域农机成为新的蓝海。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一个行业的进步也离不开创新。A(人工智能)B(区块链)C(云计算)D(大数据)四大高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落地应用,更是为农机行业发展创新提供了新的动力,传统大众农机产品面临着整体品质全面升级的再次创新,新兴小众农机品类也面临着新生需求全面满足的创新,聚焦产品质量与创新“弯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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