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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0/3/16 19: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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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青岛市发布了关于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推动畜牧业规模养殖创新经营方式的若干意见》要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恢复市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农机网 热点关注】日前,青岛市发布了关于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推动畜牧业规模养殖创新经营方式的若干意见》要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恢复市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加快农业企业复工达产:建立农业生产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的复工达产重点农业企业名单,实行“一对一”定点包保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保障交通运输畅通: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多渠道发动企事业单位,帮助农业企业解决农产品积压问题;组织农产品团体采购活动,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依托益农信息社等新型直销平台为社区居民直供农产品;开辟进口农产品、食品绿色通道,随报随批。
 
  支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供应链末端惠民网络建设,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支持保障重点农产品调运:对参与政府组织农产品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进行支持。
 
  保障农业企业用工:实施线上春风行动;主动对接有用工需求的农业企业,指导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用工对接。
 
  推进春季农业生产和畜禽规模养殖: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优先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加强春季麦田管理,备足农资、机械,加强技术培训,推进春耕春播;开展农资打假,推动科技下乡,引导农民做好春种茬口调整,适当增加露天蔬菜种植;对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支持畜牧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饲料企业上下游延伸、集团化经营。
 
  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农业产业化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将生猪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疫情期间,对新增担保业务, 减半收取担保费;对新申请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原贴息政策基础上再提高1个百分点予以补贴。
 
  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工作;支持保险产品创新,对区(市)针对疫情需要开展的保险给予奖补支持;取消能繁母猪参保规模限制。
 
  减轻农业企业税费负担: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农业企业,经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长不超过3个月;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中小企业,提高返还标准,按照上年度6个月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保障农业发展用地: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加快落实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政策、允许建设多层养殖设施和林地养猪政策;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本文由农机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内容有删减,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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