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疫情期间农机购置补贴有效落实,安徽省多措并举“应补尽补”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0/3/20 18: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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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补贴动态】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使用,安徽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于2020年1月15日正式启用。补贴系统沿用2019年补贴系统有关信息,各市、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用户的登录名、密码和资料信息,以及系统区域和参数设置等保持不变。
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与补贴系统启用同步,2019年结转资金可在2020年补贴系统中继续使用,按照各地2019年度实施方案执行。如无结转资金,在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下达前可进行预受理。各地对补贴系统要继续实行实名制管理,设立AB岗。
此外,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APP与2020年补贴系统继续同步使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补贴APP推广力度,*开展宣传,全面使用补贴APP,切实方便购机者申领补贴,提高工作效率。各类用户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行安装,其中,审核端用户名与补贴系统已有用户名一致;购机者可用手机号实名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即可自助办理补贴申请。
此外,为保障疫情期间农机购置补贴有效落实,安徽省还实行了以下措施: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要求,采取差别化措施,认真做好个人、办公场所消毒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防疫急需的植保无人飞机、喷杆喷雾机等机具,可以向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备后先购机使用,疫情结束后再申领补贴,补贴受理时间和补贴标准按报备登记时间计算,如后期相关品目补贴标准有变动,也可作废预受理重新申领补贴,保障防疫机具需求。
及早谋划补贴方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实现全面小康,补齐农机化短板和疫情防控、春耕生产需要,及早谋划,尽快出台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要将地方有需求的机具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已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原则上不得增设低销售价格等额外补贴受理条件,全部做到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实行常年受理: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购机需求,安徽省已于1月15日开通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目前补贴申领工作已全面启动,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暂继续按照2019年有关政策执行,全面实现年度间补贴工作无缝对接。各地2020年补贴方案出台前可继续按照2019年方案执行。对疫情防控期间受理的补贴申请,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及时审核受理,机具核验工作可在疫情结束后适时安排。
突出补贴重点:重点支持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机械和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机具需求,对已纳入补贴范围的耕整地、播种、植保、茶叶生产加工、秸秆粪污“两利用”和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的相关机械加大补贴力度,在政策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测算补贴额,鼓励支持先进适用机具研发和推广应用。继续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工作,在当年试点补贴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的基础上,各地可自行利用全省上年结转资金继续开展试点,额外使用资金总量原则上全省不超过3000万元,满足春季生产需求。
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春耕生产急需农机具有效供给,本年度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申报到期换证的农机企业,申报截止日期推迟三个月至2020年9月30日。创新业务办理方式,推广手机APP远程办理补贴申请,支持采取预约取号、错峰办理、邮寄材料等方式,减少购机户重复出门和服务大厅人员聚集,方便群众办事,阻断疫情传播。要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微信、村务公开栏等,积极开展机具补贴标准、便民惠民举措、农机新产品试点、部分产品补贴资质采信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重点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省、市、县三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热线服务电话,实时公布全省购机补贴政策、各地资金使用量、补贴企业和产品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本文由农机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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