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0/3/26 15: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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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为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切实做好河南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不断提高河南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近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河南省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为:通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项目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年底前项目资金支出达到90%以上;秸秆直接还田和间接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质量得到提高;积极探索并形成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创设力度,努力建立起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当地政府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出台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推进工作。
2.坚持整县推进,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市场运作。
3.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四优四化”农业结构调整。
4.助力脱贫攻坚、循环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工作。
5.实行以禁促用,通过强力推进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利用意识和利用规模的不断提高。
根据相关要求,此次项目重点县数量不少于17个。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组织研究,确定18个重点县(市、区、场)为我省2020年项目实施单位,其中,非国定贫困单位12个,分别是邓州市、西华县、杞县、舞阳县、息县、长垣市、睢阳区、唐河县、郏县、殷都区、濮阳县和黄泛区农场;国定贫困县6个,分别是光山县、上蔡县、宜阳县、汝阳县、平舆县、沈丘县。
项目重点推进以秸秆机械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利用、秸秆青贮为主的饲料化利用、秸秆沼气和固化成型为主的能源化利用、兼顾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技术模式,以及推进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开展耕地地力监测试点、重要农机具购置。
资金使用方面,按照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的要求,由重点县(市、区)因地制宜地选择项目内容和补贴标准,以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或种粮大户为重点,合理使用补贴资金。其中,重要农机具购置补贴,由重点县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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