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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关于蔬菜生产机械购置临时补贴情况公示

来源: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
2020/3/27 9: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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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站反映。反映内容应客观真实,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我站将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
  【农机网 热点关注】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生产保障有效供给若干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0〕24号)的相关要求,我站对各区县(市)申报的蔬菜生产机械临时补贴情况审核汇总,拟对有关购机者进行补贴(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站反映。反映内容应客观真实,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我站将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618号
 
  联系电话:0574-89385516;联系人:张丽梦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机械临时补贴情况公示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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